區塊鏈週報:馬雲被印度法院傳喚;美聯邦法院將比特幣定義爲“貨幣”;法國央行試驗數字歐元

區塊鏈週報欄目從產業動態、數字貨幣、權威觀點、監管和技術等方面,爲您總結了本週區塊鏈領域發生的頭條事件,讓您更快速瞭解行業最新動態。
更多信息關注公衆號:區塊鏈前哨(ID:blockchain-666)

本週頭條

美國聯邦法院表示:根據華盛頓法律,將比特幣定義爲“貨幣”

美國聯邦法院表示:根據華盛頓法律,將比特幣定義爲“貨幣”(原文用的是“money”,非“currency ”)。此前,比特幣交易所運營商 Larry Dean Harmon 被控洗錢以及無牌經營匯款業務,但辯護方認爲比特幣不屬於洗錢範疇,因此提出撤銷刑事指控。但聯邦法院首席法官 Beryl A. Howell 認爲,雖然哥倫比亞特區法律沒有嚴格定義“貨幣”(money),但比特幣仍然屬於這一範疇。“貨幣「通常意味着一種交換媒介、支付方式或價值儲存手段」,比特幣就是這樣的東西。”

路透社:印度法院傳喚阿里巴巴馬雲等10人

據路透社報道,近日阿里巴巴旗下 UC Web 的前僱員 Pushpandra Singh Parmar 聲稱因對公司應用程序上的“審查制度”和“虛假新聞”內容提出反對,結果遭到解僱。爲此一家印度法院傳喚了阿里巴巴及其創始人馬雲,要求他們於 7 月出庭或通過律師出庭。

原文鏈接:【https://www.infoq.cn/article/2kYVyoGsJRe37LpQGrHJ】。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