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產,我可以得到多少賠償金?

原公司終於宣告破產啦!!

只是不能高興得太早,目前由法院指定了破產管理人,真正的破產流程算是邁開了一小步。

我作爲該公司曾經的員工,算是債權人,因爲公司欠我未支付薪資和因拖欠支付薪資而應承擔的賠償,以及破產緣由導致的公司方解約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賠償金的月工資計算標準以解除勞動關係日前,員工前12月收入所得的平均月工資。需要注意的是,此處的收入指的是應得工資,也就是包含基本工資,所有津貼補助及加班費等,並未扣除社保公積金及個稅前的所得。

賠償倍數按照員工在公司的工齡,每一年應賠償一個月薪資,未滿六個月按半月薪資計算賠償,超過六個月按一個月薪資計算賠償。

由於公司拖欠工資時間較長,並未在約定時間內主動償付,屬違反勞動法行爲,員工可以主張要求賠償。賠償金以員工工資的一至五倍賠付。

另外,員工的各項保險和公積金也應扣除個人部分後,按實際發生給付,包括滯納金。

算一算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只是不知道最終會否以我主張的金額賠付。

經瞭解,企業銀行賬戶有凍結資金,足夠賠付員工薪金以及其他債權人(往來業務),在企業破產法中,員工利益是清償順序中排在首位的。

今與破產管理團隊負責人見面,做簡單筆錄,覈實勞動關係續存期間情況,包括工作內容,工作年限,薪資待遇及對公司瞭解情況等。

掙扎了七月有餘,終於“不負衆望”宣告破產。接下來就等破產管理團隊分配資產,可能又是一個漫長的等待期。

從事房產開發企業工作的員工,其實風險比較大,並不穩定。大多項目開發結束就會遣散大部分員工,可能也就留個財務部門,以供後期土地清算和公司註銷工作。被遣散的人就面臨一個重新就業的問題,目前市場又不景氣,年輕有能力還能四處去闖,年紀稍大的人,特別是本地土著人,很可能就面臨失業。

另外,房企資金鍊斷裂的情況屢見不鮮,破產跑路只有你想不到的神操作,往往受害的還是員工。此時,別妄想勞動部門能爲員工,保障人民利益,爭取權益最大化,按流程辦事也可以是形式主義。

今天的天空湛藍清澈,忽然間心情舒暢。希望年底前,這件事可以圓滿解決呀。

房企最怕的就是資金鍊斷裂,而該企業就是典型的有野心沒頭腦,加之家人各懷鬼胎,這樣的結局遲早的事。

老闆出身建築行業,三十多年建築經驗,本想着拿塊地給兒子試水房地產開發,然後功成身退,安心守業。誰知兒子性格怪癖,毫無管理意識,與財務總監打起老子的主意。加上兒媳瞎幾把亂搞餐飲集團,搞得商業地塊爲她的餐飲不斷埋單。與其說他們亂來,不如說他們是早有預謀的圈錢吧,只是這個可憐的冤大頭是他們的老爸。

不得不說,老闆也是夠拼的,不計較家人的算計,又開發酒店行業,這下好了,直接沉底。

我們普通人對親人大多是愛,而有錢人的家庭更多的可能是算計吧。前段時間去世的賭王,就形象的給大衆上演了一部精彩的宅鬥劇。

據說老闆的小女兒知道哥哥轉移財產,爭奪不動產,遠在加拿大讀高中的小姑娘趁着假期回國,也加入了財產爭奪戰,差點沒把老頭子氣得岔氣兒。

所以吧,要那麼多財產幹嘛,到頭來遇到個不孝子不孝女,全給敗光。

還是應了那句,家和萬事興,家敗吵不停。


做了一回標題黨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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