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所31:人情社會

自從進駐南湖公館,小徐是忙得不可開交,既有提供法律諮詢的,也有提起訴訟打官司的,還有不少義務調解的,李天明的101人來人往,好生熱鬧,上門的幾乎都是有糾紛,李天明也接待了不少,他的宗旨是能不打官司,就不要打官司。

這讓小徐很有意見,李天明是業餘玩票,他要靠法律服務喫飯,人家都不打官司,他怎麼收取代理費,總不能象大律師那樣,按小時收取諮詢費,人家願意出,小徐都不敢拿,現在律師行業競爭十分激烈,沙江這麼個縣級市,也有近200個律師,每個鄉鎮還有法律工作者。

大蛋糕幾乎都被瓜分了,大企業都有常年法律顧問,小企業也有定點的律所,大家都是長期合作關係,只要沒有發生原則性問題,一般不會輕易換人換所,因此,主要的競爭就是小徐這樣的,要靠自己去開拓客戶,挖掘案源。

和其他服務行業不同,你也不能盼着別人打官司,當然有的律師很精明,比如老秦兒子認識的那個律師,專門上勞動部門守着,看到農民工模樣的,就上前搭話攀談,還真能接到不少的案件,還有交通事故處理中心、醫院、信訪、法院等等,要麼自己守株待兔,要麼內部埋有眼線,一有糾紛,都會第一時間趕到。

當初於亮就是看中了南湖公館,作爲高檔小區的業主,都是潛在的服務客戶,但對於小徐而言,更看重的是實實在在的效益,李天明當然明白小徐的心思,時常提醒不要急功近利,要着眼發展長期客戶,只要大家認可了,不愁沒有案件。

於亮就是最好的例子,他也是半吊子出生,專科畢業後進了企業,後來考進了司法局,律考通過後便辭了職,別的律師做法律顧問,都要收一定的顧問費,他是隻顧問不收費,打官司不贏不收費,唯一的要求就是合同要他過目,幾家企業都將信將疑。

當時的鄉鎮企業都不規範,基本上都是講的個人關係,合同基本上都停留在口頭上,但他顧問那幾個企業,一筆一筆業務都清清楚楚。隨着鄉鎮企業的轉制,基本上都成了民營企業,往來欠賬是能拖則拖,能賴則賴,很多成了死賬。

唯一的途徑就是打官司,因爲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於亮打的官司幾乎都贏,不僅創收不少,還打出了名氣,不少企業都聘請他擔任法律顧問,但他不貪大求多,只選擇幾家又潛力的企業,並且組建了自己的團隊,當然收費也不在話下。

中國從來就是個人情社會,於亮從原來的所出來單幹,他的那些客戶都跟了過來。同樣的,因爲前期的幾個糾紛,大家對101,對李天明很是信任,業主有什麼事,不是在“南湖遭遇”羣裏求助,就是上門向李天明討教,而不會上律所去說,這正是於亮所看重的。

對於人情社會,總體上貶大於褒,出了問題都會往上靠,彷彿人情就是洪水猛獸,也有人把人情與法治相對立,要人情就不會講法律,要法律就是鐵板一塊。要知道法律也不外乎人情,符合社會的倫理道德和人類的情感思想。

我們不能只看到裙帶關係、以情謀私這些變味的人情,也要認識到互相幫助、互相扶持的人間真情。對於李天明而言,人情就是做人,幫助別人的同時,打發打發時間,愉悅愉悅心情,感覺自己還有點用場,或許是他樂此不彼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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