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與“醜話”

1.定好規則,再玩遊戲

我們知道,遊戲都是有規則的,玩遊戲前我們要先了解規則,然後按照規則玩遊戲、分勝負。

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若沒有固定的規則,在遊戲的過程中遇到了問題,該怎麼辦?

這便需要技術高超的溝通協商,並跟隨着一定的妥協讓步。如若不然,雙方互不相讓,你一言、我一語,“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一場激烈的爭執便開始了,如果鬧大了,很可能連朋友都做不成了。這都是因爲事先沒有講好規則。

其實,這個道理,也適用於工作。

比如,你把一項工程承包給熟人,如沒有籤合同,只是說好了每人每天多少錢,沒具體說管不管飯、管不管加油、包不包括工具材料費等。

工人以爲都是包括的,花錢大手大腳,你卻以爲是不包括的,即將完工時,工人拿着開銷單子找你報賬,你是給報、還是不給報?

不給報的話,工人委屈,大熱天的辛辛苦苦,本以爲能多掙點錢,結果卻是這樣,你們熟悉的關係也就變僵了;給報的話,你感到委屈,平白無故多出來了這麼多費用,都怪事先沒說清楚“規則”,早知如此、工資就不給開得那麼高了。


2.醜話說在前面

我們每個人都希望獲得別人的嘉許,每個人都想事事求得圓滿結局。

但許多事情不是簡單地以人的意願而轉移,在這個紛紛擾擾的世界,我們每時每刻都面對許多不確定性的因素,好的願望不一定獲得好的結果。

因此,爲了讓當事人頭腦清醒,有充分的思想準備與物質準備,所以要把事情可能出現的壞結局與結果事先告訴對方,讓對方清楚那樣的結局意味着什麼。這便是“醜話說在前面”。

“醜話”可不可以說在後面?

其實現實生活中在事後說“醜話”的人很多,行爲也很常見。但那時候,事情已成定局,結果已形成,那些“醜話”已經變成了無用的牢騷埋怨,類似於令人討厭的馬後炮或事後諸葛亮。那時的“醜話”已經是透徹肌膚的冷言冷語,對當事人來說簡直是雪上加霜,是落井下石,是隔岸觀火。

因此,把“醜話”說在後面的人很是討厭,它於事非但無補,而且還會給當事人本已受傷的心靈的創面撒上鹽巴,使其倍受煎熬。所以,把“醜話”說在後面的人或行爲,不利於團結,不利於和諧,不利於事業。

把“醜話”說在前面,完全是本着對當事人負責的一種態度,是對當事人的關心和體貼,是善意的提醒與提示。

俗話說,“忠言逆耳利於行,良藥苦口利於病”。既然是“醜話”,那肯定是不怎麼中聽,不那麼順耳,讓人聽起來總覺得彆彆扭扭,聽起來不舒服、不自在,有的時候甚至令人難以接受。

但不要怕,該說的就要說,醜話說在前面,規則已定好,遇事好做人。

做事情總是在成功與失敗之間徘徊,誰也不能保證他做起事來百分之百地成功,決無閃失。所以,做事之前未雨綢繆,做好各種打算,有應對各種突發情況的精神與物質準備,是保證事情按照計劃進行並按意願完成的先決條件。

我們不但要重視別人說的“醜話”,更要自己事先考慮到各種“醜話”,把各種的“醜話”想清楚,想明白,想到位。

凡事要做好的打算,也要做壞的打算,做困難的準備。因爲制約一個事情的因素有很多很多,凡事不做系統的考慮、不做周到的安排、不做稠密的籌劃,當意外的情況發生時,則不免手忙腳亂,手足無措,亂了章法,亂了陣腳,最後導致事情失敗。

所謂“先小人後君子”,正是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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