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和做事是一體的,而不是兩件事
王陽明談到良知,說到:良知是天理;良知是心的本體;良知和做事是一體的,而不是兩件事;
當一個人以良知做事時,他是不會感到累的。正如厭惡惡臭,喜愛美色一樣,是發自內心的。既然是發自內心做事,就不會感到疲憊。
王陽明說的這個良知,並不是我們想象的內心的意願,而是本性、天理。按照本性、天理去做事就不會疲乏。
王陽明又進一步說,良知就是集義。
也就是說:“無適也,無莫也,義之與比也。”不一定一定要這樣做,或者一定不這樣做,以恰當爲好。當做則做,當停則停,根據義去做,怎麼合適怎麼做,適當,適宜就好。這與我們說的中庸類同。
他還告訴我們:不要有目的的去做事。不管這個目的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凡是有目的的做事,都不是以良知做事。
例如,你按照本心孝敬父母,這是良知。但是,如果你想着,我要培養自己孝敬父母的品行,因此來孝敬父母,這種有目的的孝敬,就不是良知。
可見,良知是天理,是自然,是天性,只需要遵從天理,自然而然地發出,不加猶豫地處理事務就可以了。不需要糾結,不需要違背天理,不需要不合時宜,一切都要遵循內心,以適當、適宜爲好。
良知和做事是一體的,而不是兩件事,不需要有強烈的意念、目的,只需要遵循良知去做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