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孜孜以唸的三件事:升官發財死老婆

文人孜孜以唸的三件事:升官發財死老婆。

升官發財那不用說,幾乎是所有人——包括女人——的一個共同唸到和夢想;而死老婆呢,則是男人獨有的專利了。當然,男人也不是打一開始就有那種讓枕邊的黃臉婆死翹翹的,而是從中年以後,尤其是升官發財的目的達到之後纔開始滋生並漸漸迫切和強烈起來的。錢鍾書在他的作品《圍城》裏面,藉助三閭大學教授汪處厚之口道出了死老婆的好處: “死掉老婆還是最經濟的事,雖然喪葬要一筆費用,可是離婚不要贍養費麼?重婚不要兩處開銷麼?好多人有該死的太太,就不像汪處厚有及時悼亡的運氣。並且悼亡至少會有人送禮,離婚和重婚連這點點禮金都沒有收入的,還要出訴訟費。何況自己(汪處厚)骨子裏只是個文人,文人最喜歡有人死,可以有題目做哀悼的文章。棺材店和殯儀館只做新死人的生意,文人會向一年、幾年、幾十年、甚至幾百年的陳死人身上生髮。“週年逝世紀念”和“三百年祭”,一樣的好題目。死掉太太——或者死掉丈夫,因爲有女作家——這題目尤其好;旁人儘管有文才,太太或丈夫只是你的,這是註冊專利的題目。”

哈哈,先暫停一下。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最早出版於1944年3月,除了此書外,別的書籍和文章題目再也沒有嵌進“三百年祭”字樣的了。那麼,錢鍾書是不是借初版於1947年的《圍城》(裏的這段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來諷刺郭,那就不知道了,還請有此方面關注的高手賜教。

如此一來,唸叨“升官發財死老婆”的主語就由男人變成了文人。

再回到主題上來。

那離婚不行麼,畢竟同牀共枕了幾十年麼?也行,但不如死了乾脆利索,少了許多後遺症。據《資治通鑑》(卷五十五,《漢紀》四十七)載:東漢濟陰郡人黃允,以聰明才幹聞名當世。當時的宰相袁隗剛好給自己的侄女物色丈夫,看見黃允,就讚歎說:“能得到黃允這樣的女婿,心願足矣。”黃允聽到消息,怦然心動,決定抓住這個可以升官發財的好機會。可自己已婚呀。咋辦?離婚唄。遂專程回去態度十分堅決地提出要求。再三通融得不到允肯後,妻子夏侯氏哀求說:“既然你不計夫妻結髮之情,非離不可,那就請允許我邀請宗族中所有的親戚到這裏集會,容我向大家辭別,以表明我沒有錯。”黃允也是鬼迷心竅,或者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竟然同意了,於是就邀請宗族親戚集會,在宗親大會上,夏侯氏揭發了黃允不可告人的十五件邪惡隱私,之後蹬車揚長而去。黃允從此爲世人所不齒。一場離婚,高枝兒沒攀上,還搞得身敗名裂,真是賠了夫人又丟人。

離婚之敗舉看清楚了吧。

再回到“旁人儘管有文才,太太或丈夫只是你的,這是註冊專利的題目 ”的話題上來。也的確,文人——尤其是一些有地位的文人——死了老婆還能在週年是不是的寫一些紀念文章,既能賺稿費又能表現自己的情深義重,堪爲名利雙收。儘管紀念文章誰都可以寫,但是寫自己的過世妻子,即權威性的追憶文字怕只有自己纔有這個特權,別人是不能染指的。

於是中國古代文學裏就有了一個專門的題材,也最悽愴的死亡美學:悼亡。

順便囉嗦一句,不是所有悼念亡者的文字都可稱之爲悼亡的。封建時代,一對夫妻,如果男人先死,剩下的這位便是寡婦(再嫁當然也可,但彼時困難重重),文人的雅稱或自稱叫“未亡人”,本意是該隨着先夫一塊入土的。或者說,倘然夫君先死,尚健在的這位連“悼亡”權利都沒有。

著名的悼亡作品有:《詩經   葛生》,潘岳 《悼亡詩三首》,元稹的《六年春遣懷八首》,蘇軾《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賀鑄《《鷓鴣天·重過閶門萬事非》,陸游《沈園二首》,納蘭容若《沁園春  瞬息浮生》等等等等,堪爲不計其數。連市面上銷售不錯的《浮生六記》實際也是一部悼亡之作。

看看,老婆沒死的話,哪有這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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