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表達情緒,但請不要用情緒去表達

人有喜、怒、哀、懼四種情緒,它們都會通過某種形式表達出來,但表達形式的不同就會導致不同的結果。

早上,小王因爲孩子哭鬧着不肯上幼兒園,等他費了半天勁,好不容易把孩子安撫好送進了幼兒園,發現上班有些遲到,他心裏有些內疚,一到辦公室急忙跑去給領導道歉。

“上班遲到是要考覈的”,領導陰沉着臉,頭都沒擡一下。

“我……”,小王剛張口想解釋下,領導就噼裏啪啦嚷開了,“我說你咋回事?上班總是遲到!還有沒有點組織紀律性了,啊?”,說完,領導還衝小王翻了個白眼。

“我就不是遲到了5分鐘,你至於嗎?”,小王漲紅了臉,“既然你這麼有組織紀律性,以後別讓我加班趕活了,或者給加班費”,說完,小王摔門走了出去。

小王遲到是不對,他心裏也知道自己不對,領導也可以就這件表達自己的情緒,比如他可以說,“下次注意點就好”,相信小王今後也會注意的,可偏偏領導表達的方式出了問題,也就是表達方式大於這件事內容本身,導致了大家不歡而散。

生活中這種事例很多,本來一件很小的事,大家就事論事解決完了就行,可我們往往會由一件小事聯想起很多前三十年後四十年的事情,把問題擴大化,搞得結果很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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