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遇到的是你:功利的婚姻,幸運的愛情

我和老婆結婚是局勢所迫。

年紀已過了中年,家裏又催的緊,同齡人結婚的消息像點燃的爆竹往家門口炸,就想找個條件相當,性格還不錯的人,組建一個家庭來度過餘生。

相識一個月後,我們就結婚了。

我們的結合並不是出於愛,而是功利,就是奔着結婚去的。

覺得合適後,我們便不想再拖,沒有百般地試探,不追究對方的過去,高效地交換彼此的信息:各自的財產情況、未來的發展打算、興趣愛好、忌諱事物、親朋好友......

實際上,半個月時間我們已經談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半個月是在談論一些細節問題:作息時間、造娃計劃、家務分配、房車問題、離婚處理......

特定的情況以有效的法律文件,簽了協議,並且定了高額的違約金。因爲我們都不想用心打造的家庭,脆弱、不那麼牢靠。

這麼短的時間,遠遠不瞭解對方,希望能夠藉助一些特殊手段,讓彼此還不牢固的關係,有那麼點可信度,可以依靠對方。

我們談離婚也是未雨綢繆。

既然是一家人,就應該有一家人的樣子,當對方做出破壞家人關係的舉動,就只好一拍兩散。

所以協議中會規定:婚內不得出軌。

因爲結了婚,誰綠誰,面子上都過意不去。

男人情真意切、任勞任怨,妻子卻與老王恩愛纏綿,而男人還要受他人取笑當了烏龜。

女人含辛茹苦、孤苦伶仃,丈夫卻跟小三燈紅酒綠,而女人撫養的孩子還是負心漢的。

男人不想養別人的孩子,女人不想自己的付出得不到關心和回報。

誰的資源都很寶貴,不想被浪費;誰的情感都很珍貴,不願被辜負。

雖然是彼此功利的婚姻,我們都是喜歡探索知識和熱愛生命的人,而過去的經歷也讓我們更清楚人身上的財富是什麼。

我們開始觀察着對方,打量着自己面前的這個財寶:是什麼價位。

也算我運氣不錯,不久我就發現,我妻子是個寶貝。

她讀過的書,她見識過的風景,都成了她這個女人獨特的魅力。

她似玉蘭般的香氣,讓我這隻大黃蜂,心醉不已。

也許她也覺得我是個有趣的傢伙,有時會和我抱着說到半夜不肯睡,說:早點認識我就好了。

隨着時間漂流去更遠的,不只是日常瑣事,還有我們的愛情。我們更頻繁地用行動,傳遞自己的愛,也懂對方的情意。

我們的愛情在彼此發現中發芽、茁壯,支撐着這原本脆弱的婚姻,變得異常穩固。

在我們結婚一週年之際,抱着我們新出生的女兒,我們把最初“約法三章”的婚姻協議,送進了碎紙機裏。

我們上萬條的共識裏有一條是:人生裏有一種財富叫愛情,我們有幸找到了。

而現在,我們的共識裏又多了一條:好好相愛,慢慢把女兒養成獨一無二的公主。

時間過的很快,我們愛惜每天。

我們的愛情一天天的談,不想夫妻過成了家人,她永遠是我的情人。

我們的女兒一天天地養,不想她太快長大,她永遠是我們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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