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房價一年年的創新高,人們的投資熱情也越發高漲,投資方式從單純的住宅樓,到後來的門面房和公寓樓等。
十多年前,一位好朋友,業餘時間經常在售樓部之間穿梭,倒騰房子,賣個樓號,賺了不少錢。後來,她給我建議,買兩間公寓房作爲投資,佔資小,好出租,本身房子升值,租金也不比大房子少。
看着身邊的幾個好朋友們一個個賺的盆鉢體滿,我和先生也蠢蠢欲動,小試牛刀。在朋友的陪同下,興致勃勃地去看了樣板房,人們常說無巧不成書,就在我們想要交定金時,我們單位通知要委託房地產公司蓋家屬樓,有意者報名。
兩者兼得不可能,沒有這個經濟基礎,壓力山大,兩者取其一,認爲還是單位的房子靠譜,便宜!公寓樓之事就此擱淺。然而朋友自己買了四間,前段時間才賣掉,賺了這些年的房租,房子也升值了三倍還多。而我們單位。因爲溝通能力有限,到現在也沒有在原來所說的位置上蓋家屬樓。
我們真是竹籃子打水,一場空。沒有買到房子,更沒有賺到錢!是不是沒有遠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