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勇氣給可靠一個答案

前段時間在各大平臺鬧得沸沸揚揚的一個事件引起了我的注意:6月26日一個23歲的退役軍人在神山合作區百安海灘不幸溺亡。起因是爲了救一個6歲的遇險兒童,這個6歲孩子在被救後與母親離開了現場,這個23歲的小夥子在救完人後體力不支,不幸遇難。當地政府想要爲他申報“見義勇爲”稱號,可遺憾的是久久沒有找到相關救人的證據,居然難在了這起不幸事件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相關的攝像頭可以獲取到相關信息。

這件事情久久地牽動着我的心,那幾天我一直在關注這個事情,想盡快得知這件事的處理進展。在7月1號,我終於看到了一個新的也算比較好的結果:經過深汕分局的努力找到了一名重要的目擊證人,這個目擊證人也是救人者。雖然事情已經被解決,但是這個解決的結果我相信令很多人都不滿意。有一連串的想法一直縈繞在我的心中就是:爲什麼會沒有目擊證人,難道被救的孩子以及孩子的母親不是證人嗎?爲什麼孩子及孩子的母親作爲當事人不出面做這個目擊證人?他們不願意做這個目擊證人到底是在懼怕些什麼?他們沒有看到救他們的人就這麼離開了,有沒有當面給救人的人道謝?如果沒有,到底是什麼讓他們走的那麼的心安理得?

顯然,這件事情當中被救的孩子和他的母親沒有親自在第一時間指出真相的這個做法是錯誤的。個人猜想孩子及孩子的母親沒有直接出面進行當事人指出真相,應該是懼怕這沸沸揚揚的網絡輿論效應會譴責母親沒照顧孩子的失職和必須接受因爲救這個孩子轉而害死另一個孩子的道德攻擊,又或者是母子兩擔心承認了真相之後要揹負生命的責任。所以這對母子選擇了沉默、逃避。說起來現在的網絡輿論確實可怕,但只要我們沒有觸碰社會道德底線,我相信輿論一般不會以我們普通人做焦點討論。我們沒有理由去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評價抨擊他人,但是我們依然無法忍受一個可靠的人因爲拯救別人的生命而殆盡,更何況這個被拯救的生命卻因爲在某方面的壓力之下沒有勇氣去出面指控這個事實的真相,而致使這件本值得讚頌的和表揚的事件沒有得到及時的解決。這讓社會上多少願意爲救助他人而伸出救援之手的善意者心寒,這樣的結果在社會上累積的惡性效應就是以後大家在救人的時候都要考慮幾分鐘,這些人我要不要救?怎樣救有效?讓救助者的心理多多少少會有所顧忌,就是這顧忌的幾分鐘可能就會導致更悲慘的結局出現。

其實當一件事情發生的時候或者甚至還沒有發生的時候,我們都應該要有爲自己所做或即將做的事情負責的意識。就像這個事件裏的當事人一樣,孩子在海邊遭遇危險本就是母親照看失職,孩子也沒有接受到深刻的危險意識教育。這兩者就是導致悲劇發生的起源,對於他們而言這次的危險他們並沒有買單,看起來是沒有什麼損失,但這單是別人替他們買的。如果這次孩子和他的母親沒有因爲這次的慘痛結果而接受教育與批評使他們意識到自己嚴重的錯誤,那麼下一次,下下一次再遇到類似的事情,請問有誰願意再次爲他們去買單?

再站在遇難者的角度來看,他們的家人很明確已經知道這件事情的起因結果,他們心裏作何感想?受害者的家人心裏會因爲這件事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的說法而堵心、悲傷和無助。他們難道要責怪自己的孩子太傻?還是應該大聲的斥訴不應該去插手別人的事情?這樣只會讓他的家庭覺得不值。別的目擊者再怎麼有力的證據,也比不上當事人的一個明確的說法,

當事人如果及時向遇難者的家屬說明此事,責備肯定少不了,但又怎樣,別人犧牲的性命,保全了被救人一家的幸福呀!至少遇難者他家裏人會心安一點。

是的,我們在做錯事後承認錯誤需要勇氣,但這比起家人的幸福安康又算得了什麼,我們應該幸運的是生活中還依然有一個個可靠的人,救助我們於爲難當中,他們或許不求什麼,那是他們心裏的正義,我們也應該守護着這份正義,即使有一天,這份正義的攜帶者不在了,我們也要爲這正義、可靠揚名,用我們的勇氣給這一顆顆正義、可靠的心一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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