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學生跳樓自殺,砸死高一年級學生,法律該如何判決。

在老家的小城市的第一中學,每隔兩年都有一學生跳樓自殺,前幾年一個患有抑鬱症的學生陳某某因學習成績不理想,被家長無心罵幾句之後,去學校讀書的第二天晚自習選擇跳樓自殺,他是在一所高中裏寄宿的學生。而恰巧的是,他自己自殺不成反而砸死了別一名高一年級的學生。

一天晚上學生陳某某,晚自習不到20分鐘,從教室走了出去,說要去衛生間。誰曾想到他衝到走攔縱身一躍從七樓跳了下去,班上的同學聽到一聲慘叫之後,有幾個同學衝出教室一看,底下有兩個人倒在一樓水泥地上,一個人的腦門鮮血直流,另一個人好像身體還能動,於是幾個同大叫着,陳某某同學跳樓了,大叫幾無聲之後,一樓出現了幾個人的身影,一個在打電話,一個來圍繞着兩人來回的走動,二十多分鐘後救護車,警察都趕到了現場,兩個人被擡上了救護車,第二天消息就傳開了,陳某某跳樓砸死了高一年級的李某某。聽說李某某父親要陳某的家人賠錢,這件事後來是怎麼處理的也不知道。聽別人說,陳某某的同班同學此後從未見到陳某某了。

這個按法律來說陳某某應該判什麼罪,是否家人賠錢後,陳某某還要被判刑,判幾年。這算非故意的意外將別人致死事件。別人成了他自殺未遂的墊背。這也是人間悲劇,最倒黴的是李某某,無緣無故死於非命。

此事情大家其實最想知道的是對於陳某某這種行爲該如何定罪,法院最終是如何裁判此事件的。所以說人的運氣是非常重要的,運氣好的人連自殺都有人給你當墊背,運氣不好的人,無原無故死於非命。那麼人的運氣是從哪裏來的,這是個值着追問的問題,運氣,運動起來纔有運氣,這是字面的理解,有沒有可能是冥冥之中有一種神祕的力量在安排着每一個人的命運,無法更改,這是一種宿命論,可能最難以釋懷的應該是李某某的父母了。一個養了十六年的孩子說沒就沒有,陳某某可能這一生都要帶着負罪感在生活了。所以說即使自殺也要小心行事,不然可能會殃及無辜,因此自殺是極其不理智愚蠢的行爲。

父母要多與孩子交流,從小就要重視孩子心理健康問題,一旦發現有異常父母應及時疏導,思想工作若做不成,應及時就醫。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算是社會責任感。

以上是本人幾年前道聽途說得來的消息,以自問自答的行文方式呈現給讀者,其中有些法律盲點,有待知情人解答,文章屬本人創作與其它自媒體無任何關係,如有雷同全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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