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君歸(一)

我叫意歡,雲逸酒館的老闆,我從來不知從何來,亦不知行至何方,索性在此停留,守着一方天空,望着一處雲彩,日子倒也平淡安然。

從前,孃親喚我意歡,大約是希望我一生歡喜吧,我每日見到往來的人笑容滿面,心想:這便是心中歡喜吧。

(一)

那一天,天剛亮,霧還濃着,我迷迷糊糊地起身去打水,回去路上看不清不知什麼東西拌了我一腳,水撒了個精光,我氣的差點破口大罵,又踢了幾腳,軟軟的,我心裏好奇,伸手一摸,竟摸到了血。我害怕極了,一溜煙地跑到對面賣饃饃的王嬸嬸家。後來,王嬸說是一個人,找憨牛將這人擡到我酒館裏。那時,那人滿身污血遮住了一身白色鎧甲,頭髮披散粘上泥和學粘在臉上,我花了不少銀子浪費了不少金貴的藥材才把這人養好。

那一天,他醒了,我高興的很,說東說西,可這人像個啞巴一樣,一言不發還想立刻走人,我氣壞了,這人一聲謝謝都不會說還想就這麼拍拍屁股走人,想的倒美。後來他還是走了,臨走前說自己姓韓,韓府回會報答我。我纔不稀罕,也懶得去打聽什麼韓府。

這人若這麼走了,也就算了,結果,他居然有天晚上來養傷。不,何止這一次,而每次我花掉大把銀子,給他講這酒館的趣事,不過也總算明白他是位將軍,我真想聽聽他軍中的故事,可這人只給我講大漠的太陽有多漂亮。而每次,他都會悄悄離開,我氣得跺腳,卻也無可奈何 。

後來,有一次他問我:“你喜歡軍人?”

我想起我見到城中的士兵與親人分離,明明那麼難過,卻還是那麼決絕,最後卻是屍骨還鄉,雖然看不到戰場的慘烈,我卻覺得他們是最可敬的人。如沒有他們,敵軍進城,我們怕是全都爲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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