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難過的,有誰願意寫下來?恐是連日記裏也不願記錄,怕以後看到了會回憶起那種難過。或是膽小,或是不夠豁達,也或是人之常情。
寫作嘛,也不過是寫一些別人的故事、虛構的故事,寫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見聞或感受,怕是鮮有人願意去徹底徹底記錄自己真正的隱痛。
正如,內心深處的傷疤,誰願意揭開給別人看?
更有一些傷痛或感受,終究是無法用文字來表達的。
那麼,寫作還有什麼意義?
這時候的寫作,或許是一種自我救贖吧。轉移了注意力,集中到寫作上,雖然沒寫出內心裏的那些東西,卻也平靜了下來。
有一些東西,只有自己知道;
有一些東西,註定需要自己消化。
而寫下的文字,故事也罷,隨筆也罷,詩句也罷,它總會承載着什麼,隱隱約約傳達着某種心情,不過如此,如此足矣。可盼它救贖終究不過是奢望,一切還需要現實裏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