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體——銘,說,記

1.銘是一種刻在器物上用來警誡自己、稱述功德的文字,後來成爲一種文體,如《陋室銘》。

2.“說”是古代的一種(議論)文體,古代用以記敘、議論或說明等方式來闡述事理的文體,可以發表議論,也可以記敘事物,往往是借一件事情或一種現象來表述作者對某些問題的見解,篇幅一般不長,跟現在的議論文大體相似。如《愛蓮說》

3.“記”主要是說明介紹事物,並通過記事、記物,寫景、記人來寄景抒情,託物言志,如《桃花源記》《小石潭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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