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無爲在現代社會還有積極意義嗎--禪解道德經7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爲盜。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是以聖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慾、使夫知者不敢爲也。爲無爲、則無不治。

此章繼續闡述第一章的“有”與“無”。“有”形成了這個世界,我們是靠各種“覺”來形成這個世界的,佛教的說法是“色聲香味觸法”,有了六根六塵,纔可以形成這個世界,纔有這個“有”。“色聲香味觸法”,人自然會追求,讓各種“覺”最舒服,這是“有”的本質,沒有哪個人給自己找不舒服。這種追求一擴大,就會增長,好逸惡勞,喫要好的,穿要好的,面子要最舒服的,這些都是人的自然的需求。

這些需求的增長,必然會引起衝突與矛盾。人類科技發展到今天,已經可以讓普通人都可很舒服地滿足各種“覺”了,人類的矛盾並沒有緩和,而是更加激烈,精神上的毛病更加突出,爲什麼?因爲各種覺本身是虛幻的,是精神想象出來的,也是永遠無法滿足的。

所以,在人心的治理上,要對治。不能太放縱、太追求自己的慾望,我們需要宣揚這樣的道理,這樣的教化。儒家講正心誠意、講敦倫守份,也是這個道理。現在講敬職愛業、恪恪守崗位、反腐倡廉,也是這個道理。人心的治理、人類羣居生活的治理,要一定的穩定與秩序,而不能讓慾望無限擴大。因爲“有”與“無”本身是矛盾的,有一個作用力,必然有一個反作用力。這就是“爲無爲”,在追求“有”的反面,永遠有一個“無”,這個“無”是矛盾作用的另一要素,另一動因,我們只有“爲”這個“無”,“爲無爲”,纔可平衡社會的秩序,平抑人心的慾望。從這個角度講,“爲無爲”在現代社會也有其積極意義,因爲這是社會規律、矛盾規律,“爲無爲”這個規律是永遠起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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