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別人的車之後,我慌了……

昨天和家人一起去酒店喫晚飯,開車來接外婆外公,倒車的時候不小心撞到了別人車頭車牌的地方。

當時是有點急也有點慌張,還想着老年人膝蓋不太好,腿腳不方便,我想我倒一下車,也方便讓老年人上來,可誰曾想,倒車的時候,加了點油,一倒過去,只聽“嘭”的一聲,當時就突然懵了,好像有什麼東西撞着了,也聽到了對面廣場上一男的叫了一聲,心想這下壞了,趕緊下車看看。

當時還沒反應過來,對面廣場上就有一個男的走過來,說被撞的那輛車的車主是這裏幾層幾層樓的人,但是我又不認識,就讓他留下我的電話號碼,跟他說我今天晚上去喫飯的,有什麼事打我電話。

隨後他就通知了被撞車的主人的家人過來看,但是後來外婆也出來了。

我直接對別人說,我負責,這是我的責任,對方說這是你撞的,當然是你的責任了。

外婆見狀,對對方說,說我之前,樓下有個哥哥買了輛新車,出入庫的時候,刮蹭了我的車,當時也沒有讓別人賠,還是自己去修理的。開車的話磕磕碰碰難免的。別人聽後慢慢開始和顏相待。

外婆讓我說話不要太直,要看情況說話,這就是說話的藝術。

今天我終於能理解母親大人之前所說的,開車一定要當心,磕磕碰碰後比較麻煩的。確實比較麻煩,今天花了差不多一天的時間去和那個被撞車主一起去搞這件事情,東奔西跑的,一會兒這邊一會兒那邊。

關鍵這是我開車一年多以來第一次出現這樣的事故,而且還是我去撞的人家,由於我第一次碰到這種事情,剛開始不會處理。

到時是有點慌了,有點急躁,還有點害怕與擔心。當時也沒打110報警給保險公司打電話啥的。而是事後過了一個多小時纔打電話給110備案。

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是:

1.事故發生後,不管發生什麼情況,當場就要撥打110電話備案(報警後再下車,如果是你撞的別人那就去問問別人有沒有事情)

2.然後撥打保險公司的電話,讓他們過來現場拍照做記錄備案;

3.然後交警大隊那邊也打個電話,也就是警察保險交警那邊都打個電話備個案;

4.下車拍7張照片(自己三張,對方3張,兩車和拍一張)撞的地方左前方一張照片,右前方一張照片,正面一張照片,然後兩車撞以後的一起拍一張,拍照時候要把完整的車牌拍進去。

5.然後在48小時內去附近的快速理賠中心,雙方各自帶好自己的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單,一起去理賠中心去定損;

6.去了之後,打電話給保險公司讓他們派人過來拍照寫個記錄單,與理賠中心開出的事故認定書(雙方各自簽好字)一起交給那邊的交警蓋個章(自己留一張,對方一張,交警一張)

7.看被撞方要求,去4S店定損,如果2000左右,可以走保險裏面的交強險處理,對於第二年的保險額度可能會有點影響,也就一兩百塊的差異,不影響商業險;但如果超過2000走保險就不划算了,第二年可能全額交保險。

8.去保險公司的定損點,讓他們看損傷情況,大概估個價,然後雙方都各自確認被保險人確認三者實物賠付已完成,就完成了整個的定損流程;

9.最後,被撞方去4S店或者其他修理中心,進行修理就可以了。交由保險公司後,剩下的就由保險公司與4S店去處理了。

還好被撞車主是我外婆的領居,是認識的,還算是比較好說話的,由於我的一時疏忽大意,撞了別人的車,本就是我的責任,就是讓雙方各自都比較麻煩。

通過這件事,我想告訴自己,遇事不要慌,下次開車倒車的時候一定要小心看好後面的車輛,不能自認爲自己車技了得,就得意忘形,不能一腳油門倒車,還是得慢慢地的看好了確認後面沒有車與人後再倒車。

第一次處理了這種事,以後心裏就有數了。爲此還麻煩了我的母親大人陪我一起去,所謂“喫一塹長一智”,以後我會吸取教訓,好好開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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