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飯店裏的生意經

     朋友小明原來在古鎮的一家飯店當大廚,就是那種門前一條河,門口一排紅燈籠,很有情調的老街上的小飯店。逢年過節,遊客一撥連一撥,一個飯點要翻好幾次桌子,好比流水席,一天忙到晚,午餐和晚餐基本就沒有停頓,這晚餐又是無限延長。雖然工資不少,但是這樣高強度的工作到底辛苦,小明幹了幾年還是另找了一份公司食堂大師傅的工作。

      小明的工作一下子輕鬆多了,還享受到了多少年沒有享受過的節假日。小明對新工作充滿感恩,感覺無比幸福,好比新舊社會兩重天。雖然錢是少賺了點,但是小明卻說,現在的錢賺得省心,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安心!

     我很奇怪,說你去炒菜當大廚,又不是叫你販毒賣白粉,有啥不安心的?

     小明嘆了一口氣,他說:妹子啊,你是真的不知道江湖險惡!我現在在食堂裏當廚師,夜裏也睡得安穩了。我從前在小飯店裏當廚師,真的是夜裏想想睡都睡不着啊!

      說得興起,小明給我說出了小飯店裏那套隱祕的生意經。江南古鎮,最出名的特產就是狀元蹄,來遊玩的客人只要是在古鎮上喫飯,這道菜是每桌必點的。燒得濃油赤醬的狀元蹄整個端上桌,給客人看一眼再端下去,由服務員幫忙切碎,這是服務行行規。

     誰也想不到,這裏頭居然會有花頭經。

      小明說,一整個的狀元蹄端上桌,等到端下去就被掉了包。再端上來的那盤切碎的狀元蹄,其實都是別人喫剩下碎肉拼湊起來的。由老闆娘或經驗豐富的老阿姨服務員親自操作。

     我大爲詫異:碎肉拼成蹄髈,喫客看不出來?

     小明說:這些老阿姨都是熟練工,別說肉看不出,連骨頭都不少一根,照樣子擺好,客人絕對看不出破綻。

     我說:活魚換死魚這種,就不用說了吧?

      小明說,這種真是毛毛雨小兒科了。你絕對想不到,她們連客人喫剩下的肉絲都會特意從盤子裏挑出來,放到下一道菜中作爲配料,翻炒過後重新上桌成爲一道新菜。至於紅燒老鵝、黃燜雞、土雞湯,更是絕對不捨得倒掉重複利用!

      小明搖頭嘆息,我還以爲是我的老闆黑心,和別家的同行一交流才知道,原來家家都一樣,這也算是行規了。 

     小明勸誡我說,以後出去喫飯,那種小飯店、農家樂,儘量不要去喫!真的不可靠啊!

     我說,大飯店也難保乾淨,外面還有啥是可以放心喫的?我覺得,現在都在提倡的杜絕舌尖上的浪費實在很有必要,要是每桌都光盤,喫剩都打包,黑心老闆拼不出翻新菜,食客也就不會喫到口水菜,兩全其美,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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