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查了老闆娘記的賬,二十四號的工,她竟給我記掉了二十元。之前她的記工本沒拿來,今天將記工本放在了我們作工的車間。
今天已是第四天了,再去糾正,老闆娘一定不會承認。因去年頭日到第日,她記掉的,她都不承認,並且還因爲她少記而糾正過幾次,並都是與她大吵一場才糾正的。很傷腦筋的。
而這次相距四天了,她更不會承認,但我的腦海中老想着這件事,二十元不多,也不值得提,但我得需要一個半小時磨指頭肚,才能掙到這二十元,這還是我做的快,而別人需要二個小時,甚至更多。
因此,想着受苦受累受蚊子叮咬,才掙到的二十元,真的很傷腦筋,唉!算了,不去想了,不想吵架,全當沒做,以後注意點,別在讓血汗錢打水漂了。
但願剝削階級者,能夠賺夠她們的錢就行了,別再無緣無故地再剝削我們了,別再讓我們也因此而生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