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4718年八月十二

    下午下班後,公司去聚餐了,說是國慶前聚餐肯定會很擠,因此就提前了。

    聚餐喫的火鍋,火鍋這些年喫得也不少了,每次都會喫得很撐,然後第二天就拉肚子,因而我這次給自己定了限制可以喫飽但不能喫撐。因而這次火鍋我一直很剋制,喫飽後就不吃了,戴着耳機在一旁聽歌。

    既然是公司聚餐,自然少不了話題,各種話題。不過這都與我無關,我一直在默默喫菜,即便話題的主角是我,因爲我並不想和公司的人有太多交集,倒不是我與同事關係不好,相反我與同事相處了好幾年了,平時關係都很融洽也從未有過任何矛盾,但這一切的關係都僅限於在公司,出了公司大門那就是陌生人了。

    公司比較隨意,並沒有太多的規矩,當然並不是沒有,只是我無視了這些潛規則。比如那個看似公平的規則,對方給我敬酒對方喝多少我要喝等量水,茶或是飲料以示公平,這個規則人性化到就連我也挑不出毛病,因此我也就同意了。可是自從某次我喝茶喝吐了之後,我發現了事實的嚴重性,喝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我就修改了規則,對方喝一杯酒,我至少得茗一口以示公平。今晚我就用了這個規則,一杯牛奶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敬酒,最終還剩下了半杯,看着這半杯牛奶,也只能感嘆人生真是寂寞如雪,然後一飲而盡,畢竟喫完火鍋還真挺口渴的。新規則果然公平了許多,而且同事顯然對此也沒有異議,這可真是一個今雙方都很滿意的好規則。還有一些其他規則,比如如果聚餐在中午,我可以不用理會老闆的邀請,不去聚餐。

    我本來是想感嘆下,我們都處在各種各樣的規則之中。朋友之間的規則,酒桌規則,公司的規則這一切都好像一樣網,限制了人們的行動,深陷其中身不由己。可是我忽然又覺得其實沒那麼嚴重,不遵守規則頂多和周圍同事關係不會很好,可我本來就不想和同事有什麼交集。

    沒有什麼事是不被允許的,就連法律也從未禁止過人們不能做什麼,能束縛你的就只有你自己。甚至你可以去當街殺人,如果順利你遇到的最大的阻礙來自於你自己,你會發現下不去手。和這比極端的例子相比,那些所謂的規則不值一提,畢竟你都準備踐踏法律了。

    貌似跑題了,明明踐踏一下規則就可以了,結果到後面開始踐踏法律了。結論就是規則可以隨意修改踐踏,這是我乾的多了,甚至不會因此付出什麼代價,但法律就不行了。

    夜雨,寄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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