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summarizing)就是把當事人的口語敘述、情緒感受和行爲進行分析綜合,以整理過的形式向當事人表述出來。
概述可看成是一個談話段落或一次會談的總結。
通過概述把前面討論的當事人的各種情況(情感、事實、觀點看法等)系統清理一遍。
可以形象地把它的作用比喻爲梳辮子,穿珠子。
概述的作用主要在於給當事人一種運動感,感到在探索思想、情感以及問題原因方面正取得進展。
同時,概述也讓諮訪雙方對前一段會談的內容有一個重新審視的機會,當事人通過這次審視也許能更好地認識自己,或得以補充資料,或得到反饋以確定諮詢師是否正確地理解了自己。
另外,概述往往自然地構成會談的一次單元式收束,讓雙方有一個喘息之機。
布拉默提出作出概述要注意以下幾點:
(1)噹噹事人談話時留心各種主題和情緒性表現。
(2)把關鍵性的觀念、情感的基本意思加以綜合,用概括的語句表述出來。
(3)不要增添新的東西。
(4)確定是否需要作出概述,或者請當事人自己來概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