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漸漸明白,人生就是不斷放下的過程,遺憾的是,很多時候,我們都沒有好好道別。
我是喜歡秋天的,所以我喜歡黃色。
從色彩定義來說,黃色代表陽光、溫暖、積極向上,它本身是一個非常有能量的顏色。我希望生活是充滿能量的,至少自己的的小生活是這樣。
從季節來看,枯黃的樹葉,那是生命輪迴的痕跡。自古常有“逢秋悲寂寥”,但劉禹錫卻言“秋日勝春朝”,秋天的生機和素色,被普成了一首非同凡響的秋歌。
也許就是因爲秋的特點,所以纔會有很多人喜歡它吧,喜歡它的矛盾,喜歡它的真實,喜歡它的不冷不熱。
二十多年來,比較深刻的記憶都在秋天。想遺忘的,想留存的,都在走與留之間徘徊。最後,該遺忘的會遺忘,想留存的會烙印,人自然就長大了。
那些年的秋天,是開學季,身邊總有您的身影。後來上了大學,就再也沒有您的身影。秋天好像多了一份不安。
每年的秋天,會過生日,朋友都在,家人掛欠,成長被銘記,秋天好像多了一份心安。
那一年的秋天,認識一個人,開始學會包容,也變得任性。三年後的秋天,離開一個人,不安勝過心安。
後來,開始爲夢想奮鬥,開始不斷奔跑、跌倒、再奔跑,那些開始,都在秋天,那是沉甸甸的心安。
再後來,會重新接受一個人,重新磨合、漸變成長,最後一別兩寬,好巧,又是秋天。心安與不安,好像沒有那麼明顯了。
不知道是從哪一刻開始,人就長大了。
沒長大之前,不喜歡道別,不喜歡分開,不喜歡失去。後來才知道,不喜歡也得接受,之後就沒有不喜歡了,只是從開始的不習慣,到最後的習慣,然後記憶被慢慢抹去。
長大應該是從那個時候開始的吧。
心安與不安,都在秋天。
但,願你帶着最微薄的行李和最豐盛的自己,在秋天裏行走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