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第67-68章

晨讀打卡《主角》

閱讀篇章:第67-68章

書籍內容:

憶秦娥這次是決意不上全本戲了。

哪個演員不想唱主角,不想上名戲,尤其是大本戲呢?可這個劇團,好像爭主角是一種很危險的事。憶秦娥是唱過主角的人,也是紅得發過紫的人。

她知道,主角,那就是比別人多出幾十身臭汗,多比別人使出幾十倍牛馬力氣的蠢差事。

自打開始排練起,你就得把身心全部交給戲。一本戲,大約三四百句唱詞,主角幾乎要佔到一半以上的量。

你天天學,生怕有一句唱得不到位,生怕有一個拖腔,拖得沒味道。唸白,也是生怕一個字擺得不合適,生怕一句道白說得沒意思。

人家下班,都能逛街,打牌,做頭,美容,洗衣服。你要是主角,下了班,還得學唱,記詞,琢磨戲。並且晚上整夜整夜睡不着。

白天從早到晚昏沉沉,還得經受住各種打擊、嘲諷、撇涼腔。真是睡得比狗晚,起得比雞早,還落不下好。到了演出時,別人白天該幹啥幹啥,開演前一二十分鐘進化妝室,三下五除二,把妝搞定,就上場了。

而當主角的,頭幾天聽說要上戲,就開始記詞,默唱,生怕上臺吃了“栗子”卡了殼。還啥都不敢亂喫,怕喫壞了肚子,演出內急要人命呢。

穿衣、睡覺,更是小心了再小心,一旦冒風,頭重腳輕的,念不靈幹,唱不亮堂,觀衆纔不管你是得了啥子歹症候呢。

演出當天,比“坐月子”還難受,不出門,不說話,生怕話說多了傷嗓子。

要是唱武戲,一早就得到排練場,把高難度技巧反覆演練好幾遍。過了中午,就得趕緊睡覺,睡不着,還得拿安眠藥催。

下午四點多,你就得進化妝室,從化妝到包頭,再到穿服裝,少說也需三個小時。

人家化妝,都嘻嘻哈哈地聊家庭、聊老公、聊跳舞、聊小姐、聊偷情、聊打牌、聊衣服、聊生意、聊電影、聊港臺劇、聊化妝品。

你得找個僻靜的地方,回憶詞、回憶唱,一點點回憶戲。等戲一開,人家打着旗旗,滿臺“嗬囉囉”吆喝一圈,下場繼續神聊海吹去了。

你才活動開了腿,熱了嗓子,上場一段一段地唱,一句一句地說,一點一點地做,一場一場地打。在場上累死累活不說,下了場還跟“狗攆兔”“鬼搶齋飯”一般,從下場口跑到上場口,去搶換服裝,搶換鞋帽,搶補被汗水污損了的粉妝。

有時,時間緊張得四五個人幫着搶都搶不過來,還得把幕內的“導板”拉長抻展了地唱,才能在圍上最後一道圍裙,穿好最後一隻鞋後,稀裏糊塗地“威風凜凜”“颯爽英姿”着衝出“馬門”。

戲演完了,人家都三五成羣地喫夜宵去了,你才一點點收拾着“頭雜”,一幕幕回放着演出的長進和失誤。回到房裏,也是除了喝水,累得啥都喫不下。

躺下更是興奮得半夜睡不着。出了事故,領導不高興,羣衆亂議論;出了彩頭,同行不愉快,是非滿天飛。

閱讀感悟:

要想人前顯貴,就要人後受罪。想作爲主角,就要受得起主角所要承擔的壓力和努力。

憶秦娥知道當主角的辛苦,不像因爲勾心鬥角來爭取得來的主角,傷害了他人,自己也不討好。

再加上發生了那麼多事,憶秦娥更加不想當這個主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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