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都給了兒女

山東餃子 4

因爲父親微薄的薪水要養活一家六口,實在也不是易事。我們在所謂的日本公墓借住了九年,我的小學到初中的九年就在日本公墓裏過的。所謂的日本公墓是早年到臺灣的外省人,在原來的日本公墓上搭起了一間一間的木屋,雖是違章建築,至少有棲身的所在。就連日本公墓裏的違章建築都不是父親的,只因爲我要讀小學,總要有個地方住,能把戶籍固定下來,父親的親姊姊就把他們在日本公墓的房子借給我們住。

父親當時的薪水是一個月四百臺幣,母親持家實在是捉襟見肘;有個地方可以住,已經很好了。當時姑丈是一家紡織廠的老闆,他們一家住在松江路的洋房裏,日本公墓的房子閒着也是閒着,就借給我們住;這一住就是九年。母親在院子養雞,聖誕節的前幾個月就養火雞,只是我們自己很少喫到火雞肉,火雞長的夠大了,就一隻一隻的抓去送給父親的長官和姑姑。我們只有在大節日的時候,才喫的到雞肉。

家裏有四個孩子,兩男兩女,喫雞肉的時候實在很難分得公平,因爲雞隻有兩隻腿,大概都進了兩個弟弟的肚子了。我們比較興奮的是喫兔子的時候;有一陣子,母親也養兔子,兔腿雖然不大,至少有四隻,喫的時候我和妹妹會覺得公平一點;不過父親和母親卻從來也不喫雞腿的,套一句母親的話說:“喫少了會怕!”總之他們把好東西都給了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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