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願意分享,其實另有原因,家長可別再錯怪孩子了

對於孩子來說,是建立人際關係的第一步,他們能與人共享認爲有意義的事物。

無論是實質的玩具、食物,還是抽象的喜怒哀樂,而身爲家長的我們,也應給予孩子足夠的愛,才能使他們懂得分享的真諦。

“分享”兩個字,的確值得我們仔細推敲。

“分”似乎好理解,意味着把一份東西分成幾份;“享”似乎也不難,是指一種享受的狀態,是人所感受到的一種開心、滿足、喜悅的積極狀態。

因此,“分享”意味着分完之後大家都享受。如果一個分的過程給任何一方帶來不快樂,都不能叫分享。

有一句話說得非常好:“孩子不是天生就會跟別人分享東西的,要靠後天的學習”。

在學會分享之前,孩子先學會的是“我”和“我的”。

在知道“我”是誰,什麼東西屬於“我”的基礎之上,孩子才能真正學會分享。

只有孩子清楚了什麼能給自己帶來快樂,同時他也期待着讓別人與他同樂時,分享行爲才能主動出現。

相反,如果孩子覺得把東西給了別人,自己就沒有了。

自己的快樂也沒有了時,硬讓孩子把自己喜愛的東西給別人,不會給孩子帶來分享的積極體驗。

這不僅不利於真正分享行爲的出現,而且還會讓孩子對“分享”一詞產生反感。

孩子爲什麼不願意分享?

我們先來看看,孩子爲什麼不願意分享?

孩子佔有慾強,不願意分享,其實是孩子成長過程中的自然法則。因爲在孩子2歲左右,就會開始萌發自我意識,開始出現“我”,繼而產生“我的”這個概念。

教育家孫瑞雪說:兒童必須擁有東西,才能藉着擁有的東西發展。通過佔有“我的”私有財產,才能漸漸明白“我的”,才能形成自我意識。

才能區分“我的”“別人的”。這是區分“我的”的自然方式。

因爲有了自我意識,所以孩子會對“我的”東西表現出強烈的佔有慾望,這是孩子物權意識的體現,合情合理。

因此爲了保護“我的”東西,包括玩具、房間、媽媽等,就會出現攻擊性,即拒絕他人的接觸,通過哭鬧、攻擊等方法來保護“我的”東西,不受侵犯。

什麼是自私?

自私是爲了滿足自我利益而去損害他人利益。而孩子的不願意分享,顯然出發點不是爲了滿足自我損害他人,而是通過佔有某樣東西,來區分自己與他人。

通過佔有東西,來體驗“我”的存在,這是自我價值感的開始。

所以,家長不要急着把自私的帽子扣給孩子。

在生活中,我們到底該怎麼做呢?

創造分享的家庭氣氛,取消孩子在家中“特殊”地位。

在家庭中,父母可以營造分享的家庭氛圍。比如說喫東西,看見孩子有獨佔的毛病,就把東西拿過來平分。

告訴孩子每個人都有份,每個人都是平等的。

父母不要認爲買的這個東西比較少,爲了讓孩子多喫點,自己不捨得喫,這樣的行爲對孩子養成分享的習慣都是不好的。

可能一開始孩子不適應,會哭鬧,慢慢的孩子會接受眼前的情況。父母取消孩子在家中的特殊地位,告訴他,家裏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學會爲他人着想。

滿足孩子的要求要適當

對於孩子的要求,父母先甄別一下,如果是合理的要求,可以及時滿足。對於不能及時滿足的要讓孩子學會等待,不過分遷就。

如果孩子用哭鬧等強硬的方法要求父母,作爲父母的一定不能心軟,堅持自己的原則。

等孩子明白不能改變的主意,可能一開始孩子不能接受,慢慢的孩子會適應的。

引導孩子尊重和關心長輩。

家裏有老人的話,引導孩子學會尊重和關心長輩。

喫飯的時候,有好喫的先夾給長輩喫,舒服的位置讓長輩做。外出喫飯的時候,對於爲自己服務的人要表示感謝。

公交車上遇到老弱病殘要讓座。遇到困難的人。能提供幫助就幫助,引導孩子體會幫助人、關心人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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