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之脾土

    脾土之父母,不止一火。心經之君火,包絡、三焦、命門之相火,皆生之。而君火之生,脾土甚疏;相火之生,脾土甚切,而相火之中,命門之火,尤爲最親。

命門盛衰,即脾土盛衰。命門生絕即脾土生絕。蓋命門爲脾土之父母,實關生死。非若他火之可旺,可微,可有,可無也。

火少則土溼,無生髮之機;火土則土幹,有燥裂之害。蓋脾爲溼土,土中有水。命門,水中之火也。火藏水中則火爲既濟之火。自無亢焚之禍,與脾土相宜,故火盛亦盛,火衰亦衰,火生則生,火絕則絕。若火過於旺,是火勝於水矣。水不足以濟火,乃未濟之火也。火似旺,而實衰,假旺而非真旺也。與脾土不相宜矣。非惟不能生脾,轉能耗土之氣,脾土無生氣則赤地乾枯,欲化精微以潤各臟腑難矣。且火氣上炎,與三焦包絡之火直衝而上與心火相合。火愈旺而土愈耗,不成爲焦土得乎。

肺金非土不生。今土成焦土,中鮮潤澤之氣,何以生金哉。且不但不生金,更嫁禍於肺矣,蓋肺乏土氣之生,又多火氣之逼,金弱木強,必至之勢也。木強凌土而土敗更難生金,肺金絕而腎水亦絕也,水絕則木無以養,木枯自焚益添火焰,土愈加燥矣。

火之有餘水之不足,補水則火自息。然而徒補水則水不易生,補肺金火氣則水有化源,不患乎無本也。腎得水以制火,則水火相濟,火無偏旺之害。此治法之必先補水也。

脾土與胃土不同。生脾土與胃土生不同,雖生土在於火也,然火各異。生脾土必須於心,生胃土必須於包絡。心爲君火,包絡爲相火也。二火斷須補腎,以水能生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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