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距離火車軌道直線一百米處

寫下這篇文章的時候,火車剛剛轟鳴而過。

村子因爲一條鐵軌劃分爲南北,小時候上學總會有人問你是南邊的還是北邊的,當然還有中間,距離鐵軌很近,鐵路橋下二三十米的地方,不管距離或遠或近,在這個不大不小的村子裏,每次轟鳴而過的火車都像是一個定時的鬧鐘一樣,準時準點伴隨着太陽的,提醒着人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記得被告誡過次數最多的就是要遠離火車軌道,每當有火車轟鳴而過的時候,要先等火車過了我們再過,當然這個過指的是鐵路橋下的通道,很早的時候,有些地方沒有鐵路圍欄鐵路的最左邊或是最右邊有可以人行的,想來他是留給當時的施工的工人的,或者是檢修單位的工作人員,被我們當地人想要抄近路當做人行道在走。

那個時候的安全意識沒有現在這麼強烈,只是覺得那麼近的路不走,走遠道十分不妥,實在浪費時間,不知道是拿生命做了賭注,總覺得危險不會降臨在自己的身上,也確實有不少的人因爲橫穿鐵路,違反交通規則,沒有安全意識,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想來那纔是真正的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吧。

再後來到現在沒有人會去走鐵路了,那條一直以來橫穿了整個村子的鐵路也因爲時代的發展和變遷縮小了他的規模,以前連帶的客運到目前爲止全都停運,只剩下貨車,也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交通工具的發達普及,已不再有人橫穿鐵路,而鐵路部門的防禦措施也更加的完善了。

基本上夜裏過了11點之後就不再有火車了,或者說是基本聽不到火車轟鳴而過的聲音,住在離他100米的地方,早起太陽昇起的時候,在房頂看到火車,新的一天開始,村子因爲火車更多了幾分生氣,這一天已拉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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