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無互用的基本規律---禪解道德經21

 致虛、極。守靜、篤。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夫物芸芸、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覆命。覆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


從開篇第一章,一直到本章,都是反覆在闡述第一章描述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反覆解釋這個有與無的差別及如何運用。

本章則是對第一章到現在所有的闡述做一個總結,解釋到底如何運用這個有與無,這裏面的規律是什麼。

致虛、極。守靜、篤。我們要與無契合,進入那個無的狀態。萬物並作、吾以觀其復。

在無的狀態,我們纔可以超脫的心態觀察有的運作規律。這二句話,其實相當於第一章的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既要有靜定功無,契合於無,同時也不能脫離有,要觀察萬有的奧妙。以無觀有,以有觀無,相互契合,這纔是真正的中道智慧。

那觀察到的到底是一個規律呢?夫物芸芸、各歸其根。歸根曰靜。靜曰覆命。覆命曰常。原來,這個規律是,世間的一切紛紜都要歸於沉靜,一切現象都要歸於寂滅,一切事物都在迴歸本原,通俗講,葉落總要歸根!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兇。知道這個規律,我們纔不會亂動,一切按事物規律辦事,否則有兇。這句話智慧很大。我們處理任何事情,要知道這個事情的底,這個根,纔不會迷糊,不會爲妄作犯兇。知道事情的根底,是最大的智慧。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知道事物的規律,我們自然會寬容各種短暫的現象,知道有的根本是虛無,我們此心自然包含天地萬物。人心廣大如此,其心廓然大公,則自然擺脫有我之私,契合無我的真這諦,契合天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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