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上市公司業績承諾函對公司財報的影響?

上市公司出具業績承諾函,通常會宣佈其追加對價的觸發條件。輔仁藥業2006年股改時曾做過以下業績承諾。如果出現以下兩種情況,公司將追加對價506萬股。

1、公司財務報表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
2008年12月25日,公司臨時變更年報審計師。隨後2009年4月所公佈的審計報告中,審計師出具的是標準審計意見,即乾淨意見。

2、2007年度淨利潤少於2,800萬元,或者2008年淨利潤少於3,300萬元。
2008年年報顯示全年淨利潤爲3400.74萬元,達到其業績承諾的指標。
但是從其財務報告來看,存在四方面的疑問:
首先,2008年第四季度收入很高。前三季度總收入爲1.98億元,淨利潤爲0.22億元,第四季度則分別高達1億元和0.12億元。這種銷售收入的變動趨勢是否與中成藥行業銷售模式相符合?中成藥行業是否存在季節性銷售情況呢?有待進一步考證。

其次,在公司收入增長的情況下,2007年和2008年兩年的經營淨現金流都爲負數。這一點也需要結合公司的銷售模式進一步考證。

然後,關聯方交易對公司利潤產生正向影響。存在關聯方輔仁藥業對上市公司進行現金捐贈、並以購銷方式輸送利潤的可能性。

最後,當公司近三年的累計淨利潤爲1億多元的情況下,2008年末公司應付職工薪酬餘額高達812萬元,財務報告附註解釋爲餘額包含公司9月到12月份的工資,是否存在公司並沒有資金支付工資的情況呢?

從以上情況來看,雖然上市公司已經完成其業績承諾,但是存在諸多疑點,其財務數據是否可信,需要打一個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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