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老年人再婚生活費由男方岀

齡大了,再婚的需求,一般來說,男人要大過於女人,很多男人一旦喪偶,或者離異,通常會因爲懼怕孤獨,寂寞,從而儘快的填補這生活中的空缺。

又尤其是年齡大的,有點退休金的男人更是如此,生活中諸如此類的例子比比皆是。

小區裏七十多歲的李大爺,前一個月還在醫院照顧身患癌症的老伴,看着他對老伴無微不至的照顧,身邊的人無不羨慕,也無不爲他對老伴的情深意重,而感到動容。

可就在老伴去世不到三個月的時間裏,他就重新結婚了,對方是個四十五歲的女人,他不僅要負責兩個人的生活費,還承諾幫對方交納社保費,除此之外,每個月還會給對方一千五百元的零花錢。

就此事,有人覺得李大爺太薄情,老伴屍骨未寒就迫不急待的找新的,也有人說李大爺有良心,雖然再婚找了個年齡可以當女兒的老伴,但他的這種做法也的確沒讓女人喫虧。

與之不同的是,某稅務局退休老幹部吳大爺,也因爲喪偶,找了個比他小十幾歲的老伴,老伴是農村進城的,年輕守寡,沒有固定收入,嫁給他之前,就以四處打零工爲生。

原指望孩子大了,找個老伴,後半生有個着落,經人介紹就和吳大爺在一起了,可她卻怎麼都沒想到,吳大爺防她就像防賊一樣。

每天家務全包,兢兢業業的伺候吳大爺和兒子媳婦一家人不說,還總被嫌棄,就連每次買菜剩下的幾毛錢都要如實交回,整個人活得連個保姆都不如。

通過這兩個例子,不得不說,老年人再婚之前,不但要慎重考慮彼此是否合適,還要考慮再婚的生活費用由誰岀的問題。

其實就這個問題而言,還是要看兩個人的各自收入來決定,就生活費而言,男人如果再婚的意願強烈些,收入也較高些,生活費完全可以由男人承擔,所謂嫁漢嫁漢穿衣喫飯,如果男人連這個承擔都沒有,也就沒有必要再婚了。

當然做爲有一定收入的女人,也不能一毛不拔,雖說生活費不需要岀,但別的開支也可以量力承擔一些,比如家裏的水,電,汽費之類的,再比如說自己平時需要的零碎開支等,另外就是花在自已兒女身上的錢,這個界線還是很有必要的。

畢竟再婚的情況要特殊一些,至於說對方子女需要的經濟支岀,還是要看對方情感的投入多少而決定,有些人因爲用情極深可以愛屋及烏,也有些人會覺得不值得,既不是親生,也沒有義務,所以做爲再婚且有子女的女性,還是儘可能的不要對此報太大的希望。

總之,老年人再婚,男人負責生活費是正常的,也是很有必要的,這既是一種男人固有的責任和承擔,更是一種對再婚伴侶的誠意。

至於說女方的錢願不願意花在家庭裏,還是要看女人的心在那裏,如果男人夠誠意,能體諒對方的不易,想必再冷的心也會被捂熱,到時候她自然不會辜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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