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上市公司公佈澄清公告時,都是針對別人對公司的一些質疑。怎樣從澄清公告裏找出一些問題呢?我們可以通過東湖高新的一份公告來進行相關的學習。
時間
公司於2009年3月11日發佈澄清公告,公告提到園區開發獎勵是公司在2008年6月和7月收到的金額共計3375.6萬元。
既然收入發生在2008年6月7月,那爲什麼公司沒有及時披露呢?
會計處理
澄清公告聲稱已對2008年第三季度的財務報表進行了更正。
因爲收入是在2008年6月7月收到的,爲什麼2008年第三季度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呢?
獎勵方式
公告裏聲稱,在對2008年第3季報做更正時,公司已調整存貨及營業外收入。
上述的更正方式說明,獎勵是以存貨方式發放的,非現金。在現實生活中很少見公政府以這種方式來獎勵下屬企業。
根據以上三個方面,3375.6萬元的營業外收入,有可能是公司在虛構收入或者提前確認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