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 真有用嗎

家是什麼?這個問題也許有的人會覺得很可笑,家是什麼?家就是供我們喫喝休息隨意任性的地方呀!

但是,我覺得家還有很深很深的含義,它是一家人團聚的象徵,是一家人其樂融融的和睦共處的地方,是愛意濃濃的地方,沒有勾心鬥角,沒有你爭我搶黑幕,也沒有爾虞我詐的陰暗,有的就是心意相通,互敬互愛的天倫之樂。

可是事實有時真的會讓我們大開眼界,使家人備受煎熬,甚至是傷害慘重!

前幾年,一個朋友在縣城爲兒子結婚買了套新房,由於兒子還沒結婚,家人有事去縣城辦事,天晚了就可以在那裏過夜,到第二天事辦完纔回家來。

他們一家在外地做生意,從外地回家也順其自然的就住進縣城的房子裏,也不用回老家歸置房子了,本來就呆不了幾天。

這本來是件很好的事,但是去年兒子結婚了,過完春節兒子和媳婦外出的時候,卻連一把鑰匙都不給留下,你說這是不是很傷老人的心呀!

辛辛苦苦一輩子,省喫儉用把錢給兒子交首付,現在就連偶爾住一下的權利都沒有了,這能不讓人心寒嗎?

無獨有偶,那次聽朋友說他姐在縣城給兒子買了個大房子,兒子兒媳搬到樓房裏住了,兒子要面子非要把他姐姐和姐夫一塊接過去住,老兩口拗不過兒子就跟着去了。這下可好,兒媳就再也沒去過樓房,即便是去了也不上樓,你說這媳婦是啥意思?

咳!!

這就是人情事故嗎?連親爹孃都容不下,你還能容的下誰。這樣的爹孃是不是很悲劇,要不是老家有房還不被落得個流露街頭呀!

有句話說的好:“女兒在婆家是媳婦,在孃家你也是女兒呀!”如果你看到你的父母被哥嫂這樣相待不知道是何種滋味!

孃家媽去住,遠接高送,還順帶連喫帶拿,這女兒太孝順了!

婆家媽去住,橫挑鼻子豎挑眼,跟仇人一樣,你做啥都不對,即便是你帶着東西去的,卻還是撈不到好臉!

這人呀太現實了,做爲父母還是得有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呀,老了有自己的房子住,有自己的錢花,別傾盡所有爲子女,到頭傷心無出訴呀!

說到這裏,還是奉勸老人們做事還得給自己留條後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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