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想大学四年,能记住的事情着实不多,荒唐事却做了不少,最是印象深刻。
我,就是个口号喊得响,行动起来胆小如鼠的人。
闺蜜,却是真正敢干事的人。
就像大一的第一个元旦晚会,为了不去上晚自习,我喊起了表演节目的口号,想要跳舞,虽然看起来很认真的样子,实际心里明白,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闺蜜对这事却上了心,一心促成,没办法,口号喊的最热烈的我不得不作出最积极的样子,并招呼大家一起参与。
最终,闺蜜与我、小李,还有其他系的高中同校女生我们四人组成舞蹈小组,确定舞种肚皮广场舞,虽然跳的不好,好在有演出服的加持,也算像个样子……
不过,如果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想,我应该不会做同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