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難見真情,分手見人品

      幹這行這麼多年,見慣了不少人性的醜惡,如果你問什麼事情最能見證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其實令人寒心的往往是離婚和析產,最能打動你的反而是那些刑事案件的家屬。

      我記得剛跟老師開始做案子,我們代理一個交通事故受害方,女方屍骨未寒的時候,夫家就爲了賠償金的問題跟岳父翻臉,出殯都不通知老人一下;也見過父親還沒過五七,兄妹倆就對簿公堂,滿世界的尋找遺產痕跡,開庭當天彼此破口大罵;但還有更多的是離婚時候的變臉大戲,如果不是走到法院,可能很多人都沒有想過婚禮上那個信誓旦旦,要陪你走過一生的人,原來還有那麼醜陋的一面。幹這一行的人經常開玩笑,無論是法官還是律師,離婚案辦的多了,就不想結婚了。

      很多人可能認爲刑事案件的當事人都是罪大惡極的。其實恰恰相反,大部分都是平凡又普通的老百姓,因爲愚昧無知,觸犯法律,在給自己的家庭帶來近乎滅頂知之災的時候,家人能夠不離不棄的支持,纔是他們走過人生至暗時刻的動力,張玉環案中他的大哥和前妻,念斌案中他的姐姐,都是這些冤案得以平反的核心力量。在外人看來,高牆內的那些人大部分都是罪有應得,但在他們家人看來,不管犯了多大的錯,那個人都是自己的兒子,丈夫,父親,兄弟;值得自己拼盡全力去維護,很多時候我都會政治不正確的被自己的當事人和家屬感動,願意和他們一起並肩作戰,哪怕有一絲的希望,也盡100%的努力。

      我認識的很多律師都跟我一樣是性情中人,發自內心的希望身陷囹圄的那些人能夠早日與家人團聚,也會在會見時看見那些七尺男兒流下悔恨亦或思念的淚水而心有慼慼。

      所以這個職業是能夠深深地洞悉人心的動人之處和邪惡,我希望自己不因這種洞悉而涼薄,做黑暗裏的一點光,照亮和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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