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見他的時候,是12年的盛夏。記憶中的校園書聲朗朗,窗外知了在烈日下盡情歌唱,還有那一池映日的河塘……
說起來故事的開始也有些可愛,12歲是不懂愛的,但是同學都在傳我喜歡他。我也便以爲是真的了。
我沒有想過,我會喜歡什麼樣的男生。小時候我知道公主會遇上王子,但我不是公主,沒有公主的美麗,也沒有公主的嬌寵。
緣份來得懵懂突然,我開始從大大咧咧變得害羞,開始從同學的打趣中紅了臉頰。大概,這就是喜歡吧!
2012年,我們的溝通方式是QQ,又或是放學後給對方留下的一張紙條,沒有表白,沒有牽過手,就只是默默的喜歡。畢業那年,他留下的同學錄我留了八年。
初中,我以全縣前一百的成績考上了縣裏最好的初中,他也沒有留在我們的小鎮,而是去了他父母工作的D城。
縣城,是那時候的我去過的最遠的地方了,D城,我只是在別人口中聽過。我的初中沒有智能手機,家裏人商量說只能再買,三年我用的是隻能打電話,發短信的老人機。那時候,我最喜歡的事情是上閱讀課,可以閱讀,可以摘抄,也可以安靜地想他。
那三年,一遍遍,在日記本里我寫過他的名字,卻也鮮有聯繫。可是,當名爲喜歡的種子在我心中播種起便已生根發芽。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