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大多數人都會愛過別人,也都會被別人愛過,愛過的人也曾失去過,被別人愛也曾經拒絕過。今天就討論一下愛過的人結婚了怎麼辦?
聽到過一個真實的故事,發生在三十年前了。一對青年男女初中高中就在一起談戀愛,但是畢業以後,女孩可能覺得男孩沒有什麼發展,便毅然決然的提出了分手。
男孩肯定是不願意的,經過了無數次的糾纏,最後不得已接受了現實。
最主要的是故事的結局,男孩在經歷了六年的戀愛之後,只用了六個月的時間便找到了另外一個女孩結了婚。
類似這樣的故事結局有很多,情節都類似,並且有一些共同的重點:前面的一段感情肯定是時間較長,情感比較深厚的,否則的話也不會出現後面的閃婚。
就像那個常規的說法,感情是一杯水,一旦用的太多了,下一次就沒有那麼滿了。
至於情感失敗這一方的感受不言而喻,死心了,累了,感情枯竭了,於是用結婚來彌補。
至於這樣的婚姻是不是幸福或者是婚姻中的兩個人有沒有感情?那答案就很難說了。
上學時曾經有一位老師,那時已經四十多歲了,卻沒有結過婚。據知情的人說,他年輕時曾經愛上過一個女同學,但是沒有結果。以至於他發誓終身不娶,孤獨終老。
當然也有另一類人,失戀後同樣不考慮結婚,但是卻豐富了感情,用各種各樣的情感經歷來彌補痛苦。
我說的這些都應該算是比較偏激的類型,大多數人在失戀後,會經歷一段時間的休整,然後從新開始新的感情。
都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姻有時候是夫妻二人曾經擁有過的愛情的墳墓,也有可能是其中一個人和另外一方愛情的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