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是因境遇是果,只要付出各種有益的思想和勇氣,激情,健康,相應的結果一定會出現。
自然法則很公平合理,每個人的收穫完全以他的付出成正比,付出不過是一個精神過程,而收穫卻是實實在在的。
降臨到我們身上的一切遭遇,都遵循着引力法則。
快樂的意識相互吸引,卻極力排擠不快樂的念頭。因此爲了適應新的情形之下,新的需求意識必鬚髮生變化,當意識發生改變的時候,一切情景都會適應變化了的意識,而逐步改觀。
宇宙物質是無所不在,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的,通過認知宇宙精神的無限能量和無限智慧,我們可以最好地維護我們的利益,通過這種方式我們就可以用無限的宇宙精神實現我們的願望。
可能有很多人會問,既如你所言,又如何能證實這一基本原則的正確性呢?爲什麼我們未曾從現實生活中依靠這樣的觀念或思維達到自己所希望的訴求和結果?
原因很簡單,我們想獲得的一切結果,因爲我們對這一觀念的領會和操作程度息息相關。即我們對此領悟掌握的越全面越深入,我們越會接近我們所想要達到的理想結果。
這一系列有序的法則會順應着我們心靈對其舒適的程度而不斷生根發芽,它使我們無形中改變了自身與外界的關係,併爲我們開闢了一條前無古人後來者的通道,這條通道可以引領我們進入嶄新的心靈狀態,並協助我們建立新型的內外呼應關係。
精神就有超乎尋常的主觀能動性,精神以其非凡的創造力蘊含於萬物本質中,此種非同一般的創造力,來源於一切能量和物質的初始和源泉的宇宙,而我們作爲衆多個體之一,只是宇宙能量的一條支流,宇宙通過我們的表達,自身也通過我們每一條支流隨機的組合來表達自己,個體是宇宙內力存在的表徵。
人的思想可以決定人的一生,人終生的寫照,即是人思想在人生命過程中的映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