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情人分手,要他一萬八怎麼了?”

文/婉兮   圖/攝圖網

1

從朋友那兒聽來一件荒誕事兒。

主角是個有夫之婦,還不滿30歲。雖然生過娃,但保養得宜,依舊在“美女”之列。公司某位上司與她眉來眼去,久而久之,就發展爲了情人關係。

男方求的,當然是新鮮感和刺激感。

畢竟,打着“妻子”標籤的女人沒情趣。而眼前的情人,能夠只談風月不論俗務,不僅把柴米油鹽遠遠拋開,還可享受些不一樣的東西。對久困圍城的男人來說,不能不說是一種福利。

好在,男人並非沒有眼力勁兒。

他會送些小禮物。

香水、口紅,也會偷偷摸摸看電影、喫大餐,重新體驗一把談戀愛的感覺。

可對女方來說,戀愛並不是無償服務,小禮物是遠遠不夠的。

在一起的第三個月,她提出,要男方給她兩萬塊錢

當然,不是直接要。

而是借了一句很流行的雞湯,把它說成是“愛情”的具體表現:男人的錢花在哪兒,心就在哪兒。

男方不樂意,但也不說什麼。嘴上哄着,手上卻拖拖拉拉,遲遲不肯給女方轉賬。後來,女方主動調低價格,把兩萬改爲一萬八。

可情人依舊不理不睬,只當事情沒發生。

這下,女方徹底怒了。她向身邊部分朋友傾訴,大概意思是曝光渣男的惡劣行徑,“我跟了他兩個多月,難道還不值這一萬八?”

閨蜜表示支持:“去跟他鬧,威脅他要去公司曝光、去找他老婆攤牌,反正不能白白讓人佔便宜!”

兩人鬧得難看,最後扯到了分手,拉鋸戰目前仍在持續中。

很顯然,雙方在價格上未能達成一致。男方以爲三瓜兩棗能搞定,女方卻張嘴就是一個大價錢。

朋友驚掉下巴,不由向這位女士發問:“你跟他搞婚外情的初衷是什麼?”

對方倒也坦白,直截了當說明原因:“我老公工資低,養家餬口之外,沒辦法給我太多錢花。所以,我就跟上司好了。”

得!原來是靠身體換錢花。


2

恕我直言,這位女士的婚外情本質,其實就是一個“”字。

她愛情人嗎?不見得。

你看,交往中的一切行爲均被明碼標價,心裏明明白白揣着一個小賬本。就連次數都記得一清二楚,方便撕破臉時一筆筆計算。

換言之,出軌的目的是搞錢。

先聲明,我旗幟鮮明地反對出軌,對故事中那位男主角持鄙夷+唾棄的態度。

對此類男人的聲討文章,已經寫過許多篇,而今天要重點說的,是這位女性及其代表的羣體、想法。

她愛老公嗎?更不見得。

丈夫承擔養家餬口的任務,沒有餘錢供她揮霍奢侈,她便把希望寄託在情人身上,將婚外情視作一筆可以掙錢的買賣。

這樣的女人,想必是把“享受”放在第一位,對兩性關係中的忠誠、信任與相互扶持都棄之不顧。無論丈夫還是情人,都不過是她獲取物質的工具。

換言之,我們是男女關係,你就必須用金錢來彌補我。如此,纔算是你愛我、你願意爲我付出,而我們的“愛情”,也才能在這樣的“相互付出”中繼續。

倒讓人想起張愛玲的一句話,“結婚若是爲了維持生計,那婚姻就是長期賣 yin。 ”

當然,她自己並不覺得。

在她看來,自己是婚姻與婚外情的雙重受害者。

所以,她始終能理直氣壯地對旁人訴苦:“給老公生了兒子,老公不能滿足我;跟情人在一起,情人又那麼摳那麼小氣。唉,男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

嗬,愛情果然是最好用的遮羞布。

它能給交易披上一層美麗的外衣,將醜惡的真相掩蓋在“愛情”的你情我願之下。

如此,就不必赤裸裸地將自己定義爲那種女人,而是立一個楚楚可憐的人設:爲愛獻身卻沒得到相應回報的弱勢方。


3

我猜,這位女士也有同盟軍,且不在少數。

她的閨蜜,就大張旗鼓地支持她向情夫索要賠償,理直氣壯、理所應當,彷彿這是天經地義的一件事兒。不要錢,反而是對自己的輕慢,“白白把自己送給人家。”

因爲在那部分人看來,身體是女性最最有力的武器,沒有之一。

她們依靠容貌、身段與子宮,充分發揮身體的原始價值,來爲自己謀取利益,將慾望兌現全都寄託在所依附男人的身上。

這套邏輯,自有其理論依據。

從世俗意義上來講,在親密關係發生後,女性的吸引力與生理價值都將大打折扣,俗稱“掉價”。也就是說,不能再在兩性市場中佔據主動地位。

所以,男方必須爲這種“缺失”買單。

放在女性普遍依賴男性的封建社會,這無可厚非,雖然這確實是男權社會對女人的物化表現之一。

因爲女人沒有選擇,她們只能被動接受社會與命運的雙重夾裹。

但即便如此,這也是基於“過日子”的大前提,而不是藉着某些事情去男方口袋中掏錢,再井水不犯河水地分出你我來。

可故事中的女主,卻主動探出圍城、主動紅杏出牆,又主動開口索要錢財……

這與出賣身體無異。

這不過是換了場景與名目的賣 身,是另一種意義上的自我物化與自我輕賤。

絲毫不值得同情。

反而是她那位兢兢業業地工作養家,卻反被戴上綠帽的丈夫更令人憐惜。


4

作爲一個90後女性,我一向認爲,男女之事,不存在誰佔了誰的便宜。

假如走的是正常程序,大家相識、曖昧、表白、交往、熱戀,一切都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作爲抽象情感的具象表達,它本就你情我願,男女雙方都能從中得到愉悅,誰都不算虧。

不過,這是有前提條件的。

那就是這一行爲引發的後果,作爲女方的你,必須有能力承擔。

因爲,男女的生理構造是不一樣的。

對男方來說,它不着痕跡,亦不會遭到閒言閒語,對工作、社交和生活的影響微乎其微。

女性就不同了。

春風一度,說不定就會催發小生命的誕生,而接下來的任何選擇,都有可能讓她的一生徹底改變。

這是造物主的不公,但不是我們物化自己的理由。

在物質獨立、精神獨立的狀態下愛上他,痛快戀愛、認真交託、彼此享受。無論未來結婚與否,都鄭重對待此刻的水乳交融。

當然,也要做好防護措施。

私以爲,這纔是獨立女性該有的性愛觀,既取悅自己、也保護自己,更不物化自己、輕賤自己。

再次申明,此文不爲渣男洗白。

文中的男主,確實也不是個好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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