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搬家,遇見初戀

1976年我奶奶病逝。

爲了照顧我,1979年我母親調回縣城,並參與單位建房,我們有了自己的家!

是的,是自己的家。

在我即將十八歲時,我才與母親團聚,並且有了自己家的房子,並且是一步到位,一幢有院的二層小樓,而不再是組織安排的兩間不足三十平方的公租房!

住過老房子的應該能知道,包括財主家的老房子,大部分開間小,一間也就十個平凡左右。財主家的房子倒是高大,需要扎頂棚。

跟着母親,住進新房,好似一步登天。現在回想起來,單位建房分配,差不多是開了先河的吧?

八十年代以前,城鎮居民差不多都是公租房,雖然租金很低,但那畢竟不是自己的房子。

在新家居住的階段,發生初戀。一個女孩介紹她的朋友做我的女朋友。你且不要以爲初戀就是她了。不是!

這說明,我對戀愛是門外漢。後知後覺。

等我從女朋友的嘴裏知道了初戀這件事,再回去,初戀就消失了!

我記得,女孩微笑着,看着我,四目對望,對我說: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以爲,我們還有機會嗎?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戀愛故事。於我,卻是一個解不開的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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