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監督過程中容易出現的三大誤區!

     管理的最終目的是爲了實現目標,所以,制定方案、計劃僅僅是一個開始,只有過程執行到位,才能保證最終結果的實現。  在過程跟蹤中,很多管理者容易陷入到如下三個誤區中:    

     誤區一:到了時間節點纔去跟蹤

      這種情形,在工作中表現爲,管理者在制定下發方案後,便不再過問,直到方案規定的時間節點纔去追問結果。如果此時,執行不到位,呈現在面前的也只剩下“現狀結果”了。雖然,你可以按照制度、要求去對執行不力的員工進行考覈,但這仍然無法改變結果。

     執行是爲了取得結果,而不是爲了處罰,所以,作爲管理者要時刻記着你的目標,要對執行的過程進行跟蹤,確保整個執行能夠始終在預定的軌道上。

      誤區二:只關注形式與痕跡,不關注實效

      在執行監督中,管理者大多習慣於對執行的形式或者痕跡化的臺賬記錄進行關注,對於形式上合格的,往往不會進一步細究實效。這極容易形成,“宣貫與否看簽字”,“落實情況看記錄”,“現場反饋看照片”,而真正到了出結果的時候,卻發現除了目標沒實現,其他都做了。此外,在執行中,管理者如果缺少實際的調查覈實,完全聽憑他人的結果反饋,往往也容易導致結果的失真。

    所以,在進行過程跟蹤中,要像趙本山小品中說的“不看廣告,看療效”,要對形式、痕跡背後真實落實到現場的情況進行跟蹤。

        誤區三:發現問題即考覈

      飛機之所以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是因爲航空公司鼓勵每一位飛機工作人員,要主動發現並上報飛機運行中出現的故障與問題,包括因爲自己操作失誤造成的事項。這樣才能便於航空公司最大程度識別、規避飛機運行安全隱患。

    但對於大多數公司而言,普遍缺乏容錯機制,員工總是在刻意隱瞞自己操作中的失誤以防被處罰。正因如此,大家都明知道問題在哪,但誰也不願意去暴露問題,最終將會導致所有的員工都在“等着出事”,所有的控制環節在某一時刻將會全部失效,在這一刻,事故也就發生了。

     對於非“紅線”問題,要適度給予員工一定的容錯率,尤其是,建立起鼓勵員工自我檢視、發現、上報問題的機制,這樣反而可以減少重大問題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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