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幼兒園親子閱讀之《小偷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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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日本繪本屆的資深元老-加古裏子,日本很多人會說我們一家三代都是看着他的書長大的。他的書裏有一套系列叢書,暢銷了四十多年,累積加印六百多次,名字叫《好品質養成系列》。這本《小偷學校》就是這個系列中的一本。

品質養成故事,想講出新花樣確實非常不容易,但加古裏子這套書做到了,因爲他有一個非常特殊的創作理念,他說他的啓蒙老師就是孩子,他從孩子的成長問題出發,讓孩子感到開心,這使他成爲孩子心中的“故事之神”。其實加古裏子會進入繪本的創作領域,是因爲一個貴人——日本繪本之父松居直。松居直當時是看到加古裏子畫的一張明信片,就慧眼識珠邀請他來創作繪本。

《小偷學校》關注了一個很敏感但是很有必要的教育問題,那就是孩子偷拿東西怎麼辦?

說敏感是因爲我們都不願意把“偷”這個惡名和天真無邪的孩子聯繫到一塊兒,但說這個問題特別必要,是因爲在幼兒園中確實屢有發生。雖然自己家的孩子沒有這種情況,但是看到這本書還是想分享給有這樣情況的家長一點方法。孩子並不是天生就懂得善惡是非的,一旦他做了不符合道德規範的小壞事,我們大人要及時地引導、糾正,孩子會做哪些小壞事呢?

作者認爲“偷拿”東西算一個,所以他把這本書創作成了一個讓孩子懂得偷東西會受到懲罰的一個好玩的故事。首先,他把握住了孩子品德發展上的年齡特點,孩子在八歲以前處在一個“他律”階段:孩子判斷一件事算不算犯錯,還比較難從這件事情的動機角度考慮,更多的是從這個事件的結果,包括會不會受懲罰這樣的角度去考慮。

孩子會“偷”,羨慕和想“據爲己有”是主要原因,尤其是低齡孩子,一方面他們不太能控制自己的慾望,另一方面他們的社會性還不太成熟,不會與人協商,所以就自己動手,豐衣足食了。這時家長首先要了解孩子偷拿東西的想法是什麼,如果確定就是出於羨慕,渴望據爲已有,那就和孩子講明社會規則,“拿別人東西的時候,沒有經過別人同意,那就是偷。如果不想被當成小偷,又想擁有這個東西,就要學會問,問別人是否願意借,如果對方不願意,可以請爸爸媽媽買。”總之,偷拿東西是一個讓家長覺得挺可氣的行爲,想幫孩子糾正這個行爲,要了解孩子品德發展的“他律”特點,讓孩子看到做壞事的後果,從而改掉壞行爲。

這本書不僅是對教育學、心理學理論的演繹,它更像是一場喜劇演出,最高峯是開頭和結尾,開頭這個小偷學校的老師就佈置作業了,竟然是偷東西,作業使得孩子們迫不及待地就想往下看,到了故事中途,孩子們把偷東西作業交上來,老師感到特別不滿意。於是他就趁着夜黑風高帶着孩子出去偷東西,美名其曰“去散步”。

在散步的路上這個小偷學校的師生們,就錯把這個高門大院的監獄當成富豪的城堡了,還以爲那一個個上鎖的小牢房是堆滿財寶的房間,真是太財迷心竅了。當他們千辛萬苦地撬開鎖頭,結果是全部都自投羅網了,情節也是如此地出人意料,孩子們會情不自禁地笑出聲來。

所以我們在和孩子共讀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把故事中的這個小包袱像說相聲小品一樣全部抖開。還需要把小偷最後的結局:他自投羅網鑽到牢房裏的圖片濃墨重彩地展示給孩子看,因爲用懲罰結果說話,更能讓孩子學會約束自己。而針對總改不掉偷拿行爲的孩子,可以配合看一些法制案例片,效果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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