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和“愛”有區別嗎?

      以前聽人說“喜歡是淡淡的愛,愛是很深的喜歡”雖然沒理解得很透徹,但覺得還是有些道理的。“喜歡”和“愛”畢竟是不一樣的動詞。

      年少的時候,我們對誰有了好感,便想要經常看見那個人並聽到關於那個人的很多消息,但是也只限於這些行爲,只是想要把那個人置於某個獨立的位置,在想起的時候拿出來欣賞一下。如果有一天,這個喜歡的人成了別人的誰,心裏可能會有淡淡的遺憾,卻不曾真的希望他身邊的那個人是自己。於是,可以判定這種感情只是“喜歡”。但愛是不一樣的感覺。成年後,遇到愛的人,就想要天天黏在一起,想要得到彼此。等熱戀期過了,便開始注重自身的獨立性,同時也不忘記把那個愛的人放在心裏重要的位置,隨時想起來都能溫暖人心。

      說喜歡誰,那是純純的情竇初開;說愛誰,那是毋庸置疑的想要擁有。這是有本質區別的,那些愛而不得,都是可悲的,但並不是不想得,而是想了也試了,卻最終沒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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