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同居”,按常人思維,這該是一個小姑娘在確定結婚對象前,先在一起生活一段時間,看彼此是否適合。
可我已過不惑之年,有過一段婚姻。
結婚兩年後結束了。
緣由是他婚後和婚前判若兩人。
那時的我的確是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姑娘,對婚前同居的行爲感覺是羞恥的,不該做的。
離婚後,我有了結婚恐懼症,哪怕是有人追求我,我也是躲得遠遠的。
就這樣,我度過了40歲。
在這十幾年裏,他一直沒有因爲我的拒絕而退縮。他不遠不近地陪伴着我。
我生日那天,下班回家,在小區門口,他拎着菜腋窩夾着一瓶紅酒,右手是一束玫瑰,傻傻地看着我笑,然後張開臂膀,而我,也不知怎地,竟然接受了他的這個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