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九點多鐘,老公的電話響了,他的兩個同學喝多了,讓老公出來再喝點,老公說:“今天太晚了,你倆趕快回家吧!改天再說。”
兩個醉醺醺的人怎麼勸都不行,大聲地喊:“不出來就不夠意思,我們現在就在車上了,馬上到你家樓下。”
沒等對方回話,就把電話掛了。
我說:“你應該找個理由拒絕。不是有一種說法,不去參加別人喝醉了纔想起你的酒局嗎。”
老公說:“我們都是三四十年的同學了,還能用那些說辭套用我們的關係。”
我說:“他們坐在一起時,怎麼沒想起給打電話,喝多了纔想起你呢?”
“可能有別的原因吧。”
他不由分說,穿上衣服,拿着手機,塔拉着鞋就出去了。
若是你,這樣的酒你會去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