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個人的績效評估體系時,我們應該貫徹以下的原則:
(1)目標要具體: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和難以確定。
(2)必須可度量:績效考覈的指標必須是數量化或者行爲化的,在驗證這些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時,必須是可獲得的。
(3)必須可以實現:設定的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必須是可以實現的,應該避免設立過高或者過低的目標。
(4)有相當的現實性:目標必須是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和觀察。
(5)必須具備時限性:必須有特定合理的時限,不能是無期限或者時間太短。
建立個人的績效評估體系時,我們應該貫徹以下的原則:
(1)目標要具體:要切中特定的工作指標,不能籠統和難以確定。
(2)必須可度量:績效考覈的指標必須是數量化或者行爲化的,在驗證這些指標的數據或者信息時,必須是可獲得的。
(3)必須可以實現:設定的指標在付出努力的情況下必須是可以實現的,應該避免設立過高或者過低的目標。
(4)有相當的現實性:目標必須是實實在在的,可以證明和觀察。
(5)必須具備時限性:必須有特定合理的時限,不能是無期限或者時間太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