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家裏只有我、兒子和老爺子,三口人喫飯,老爹一如既往的做了硬菜,大盤雞,蒸鱸魚,蒜薹肉絲,涼拌木耳。米飯噴香撲鼻,我正喫的不亦樂乎,老爺子開口嘮嗑。
老爹:妞,老家你三叔被兒子趕出來了
我:三嬸呢
老爹:你三嬸還和兒子住
我:對,三嬸還有用,還得帶孫子
我:爸,三叔一直有哮喘,病這麼些年,自己租房子住,誰照顧啊
老爹:那肯定是你三叔有啥做的不好,有磨擦了
我:要趕,好歹讓人家老兩口一起啊,彼此照應,趕一個生病的,留一個有用的,這是親兒子不
老爹:他兒子也是小區租的房,估計是怕他爹,萬一死在人家房東家,不好辦
我:有啥不好辦,三叔出來單住,不還是租房子,不照樣有房東
老爹:村裏人好說,城裏人講究
我:爸,這跟哪人不發生關係
我:爸,三叔不還有套房沒下來嗎
老爹:是,房子還是三叔的名
我:我要是三叔,房子就不給兒子留,誰養老給誰,陌生人也可以
老爹:那不行,兒子有繼承權
我:爸,給你普及一下,我新學習的意定監護,等你這兒子媳婦不孝順了,正好可以收拾我們
老爹笑着搖頭,收拾碗筷!
和老爺子談意定監護,有感而發。在《和陌生人說話》新一期節目中,分享意定監護的案例,覺得不失爲一種新的監護方式,挑戰傳統的直系旁系法定監護繼承習慣,監護和繼承有了新的意義。
社會百態,父慈子賢,牀前盡孝,兒孫繞膝,一派祥和,是一部分;越來越多新的社會現象的湧現,挑戰着傳統的家庭模式。
老丁克族,一輩子不婚族,無兒無女者,無兄弟姐妹直系親屬者,壯年有病子者,有衣食無憂者,有孤苦伶仃者。
自理能力尚可的時候,命運掌握在自己手裏,然面對病死,意願的實現,總要交付他人。
例如:有能力住養老院的丁克族,今天正常可以,明天昏迷,病危手術單誰簽字,後續費用誰負擔,死了誰收屍,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例如:有錢有房不婚族,兄弟姐妹互不來往,需要幫忙請不來,憑什麼死後就由這些個血緣相關、生活無干的法律意義上的人來繼承其辛苦一輩子的財產。
例如:有兒有女的,子女對生者百般刁難,唯盼早死,要求生者活着的時候,寫好遺囑,財產給誰,誰管。活着尚且如此,死後骨灰有人稀罕嗎?那才奇了怪!子女不孝,指定我認爲靠譜的人,爲我養老。
例如:正當壯年,身家充裕卻身患絕症,兄弟姐妹覬覦財產;或者膝下嬌兒先天或後發疾病,無法生活自理,怕己死後子女無助。怎麼辦?我指定其他人,幫我代爲照顧。
例如:無財產可繼承的光棍漢,活着能自足,一旦病倒或死亡,需要有人在醫院病危手術單簽字或收屍。那麼我認定甲好,並且甲願意爲我這麼做,非親非故,彼此成全。
事實血淋淋,揭開遮羞布,關乎的是每個人對離開前後這段艱難的時光,對自己真實意願達成的堅持。也許是在這個世界上,殘存的最後一點倔強和尊嚴了!
那麼這部分人的意願如何真實達成?"意定監護"應運而生,簡言之,我願意讓誰繼承我的一切,並指定他爲我辦理身後事,無關婚姻和血緣。
法律釋義:意定監護人直接到立協議所在地的公證機構去辦理公證,或者也可以到協議履行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公證申請。公證機構在出具了公證書以後,需要將意定監護協議上傳到公證管理系統,而且公證機構對協議的內容是負有保密義務的。且符合《民法總則》 第三十三條之規定。
短片中,上海公證處己辦理多起意定監護的案例。
也許你只是陌生人,卻給了我人世上最堅實的信賴;也許你只是陌生人,卻在生死攸關的時刻,給了我勝過血緣的依靠;也許你只是陌生人,卻給了我天地間最暖的溫度。
監護方式的突破,啃老蛀蟲、孤老病死、丁克養老、遺孀託管等等,有了新的模式。
當然意定監護中,如果意定監護人無力承擔支出時,還需要保障機制的及時跟上,勿讓有溫度的陌生人因制度的滯後,遭世俗誤解,受現實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