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繼續跑單。
臨出發前,兒子在我耳邊小聲地說:“媽媽,加油!”
“跑到錢就買好喫的,好嗎?”
這小饞貓使勁地點點腦袋,小嘴裂到下巴頦了。
出門後不久就接單了,取餐很順利,快到目的地時,顧客發來信息幫買包煙。
左看看,右看看,沒有店鋪啊!
好像來的路上有店鋪,調頭買菸。
五分鐘左右找到一家,23一包。
最後到顧客地點時,我有點蒙了,咦!門牌是**水廠,不是小區名(現實版掛羊頭賣狗肉)。
打電話給客戶,客戶出來拿了。
把煙也遞給了客戶,並告知煙23一包,顧客給了25,說是跑腿費。
有跑腿費我渾身有勁。我是不是太容易滿足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