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陰有雨,宜開庭

過了今天,我跟前單位也就不會有任何瓜葛了。

自從莫名其妙的被前公司無限期放假,到今日仲裁開庭,用時整整3個月零17天。

但凡有一點可以商量的餘地,誰也不想訴諸法律。9個女孩子,爲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斷的嘗試各種途徑。

準備了很多資料,開庭的時候也沒有用上。

開庭前,律師說,我們是穩贏的。

前公司沒有派人出庭,律師說,可以很快出判決書了。

偶爾聽同事們說起前公司的一些事,也就當個故事來聽了。

自從決定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就跟前公司的同事們儘量不聯繫了。

等待判決書的下達,我相信會很快。

不想說誰好,誰不好,爲了各自的生活罷了。

未來,各自安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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