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犯罪心理》所悟

今天看了一篇《童年讀書》的文章,對裏面的一句話很有感觸,“那時候既沒有電影,更沒有電視,連收音機都沒有。在那樣的文化環境下,看閒書便成爲我最大了樂趣”。這句話寫出了建國初期喜愛讀書人的學習背景,而我卻不由自主的感嘆當代年輕人的娛樂方式之豐富。

前天和朋友在一起聊天,講到自己在工作之餘的時間都用來做什麼了?然後在分別扒拉了一下週圍的朋友情況後得出一個結論,雖然大的分類很少,可是具體的種類很多。單論遊戲這個大的分類,便有很多種,每一種所能夠消耗的時間都是隨着自身的“熟悉度”成倍增長的。可若說針對個人,還是有一些偏向,例如我最喜歡玩的遊戲是《和平精英》,最喜歡的電影是《熊出沒》,最喜歡的綜藝節目是《明星大偵探》,而最喜歡的國內電視劇是《重案六組》,最喜歡的國外電視劇是《犯罪心理》......

講到《犯罪心理》,便會從內心湧上很多話,最明顯的是它對我的思維方式的影響,透過這部電視劇,我看到了人性的複雜,看到了人生的百態,看到了人心的發展。

初次接觸這部電視劇是因爲學習英語,可是解除第一次便因爲其中破案的元素入坑很深,而後隨着對其中人物能力的入迷,逐漸喜歡上分析行爲本身所代表的含義。這種習慣代入了我的生活,也許會有人說,當然我在書中也看到過相似的觀點:也許人行爲背後並不會有特別的含義,可當習慣產生時候,便會探究每件事情發生的本質,這種習慣引導我去思考,思考自己行爲背後的原因,思考他人行爲背後的原因。

可通常情況下,對他人行爲原因的分析並不會很準確,甚至會與現實背道而馳,因此《犯罪心理》對我的影響更多的是對我自己行爲的分析。七年級學習《論語》時候,曾經瞭解到“五十而知天命”這個概念,當時的自己並不能夠深刻的理解其中的內涵,用一句話來概括便是:是人都知道事情是不能夠勉強的,所以不用等到五十,基本上稍微知事了便會知道這個道理。可是當自己真的去分析自己的時候,纔會發現,人本身是很難去與自身妥協,我們人生的整個發展過程是不斷的瞭解道理,從而合理分配自己慾望的過程,正如電視劇中每一位犯罪人本身的發展,他們每個人因爲自身的成長環境產生了與常人迥然不同的慾望,這些慾望不被世俗所容,當他們不能夠與自己妥協的時候,便會迫使自己走入世俗的對立面,進而引起了犯罪。

當然人的心理是千變萬化的,即使是分析自己本身也是很難保證百分之百的準確,在現實中哪怕是有一絲絲的關係都會導致情感的偏向,更遑論對自己的分析,總會不由自主的爲自己找出很多不同的藉口,這些藉口阻攔了我們去探索內心的本質,即使知道這個現實,我們依舊不能夠改變。

也許正是這個原因,讓我沉迷於》《犯罪心理》,我希望能夠透過這些主角的不斷分析來提醒自己,客觀現實是怎樣的,內心永遠不會欺騙自己,無論是否願意面對,世事如此,我們只是需要一些勇氣去正視它,無論是好的還是壞的,如果連我們自己都不願意接受自己的內心,誰還願意接受它的。正如《犯罪心理》第二季有一位高中生,因爲不願意面對自己想KILL人的慾望,最終KILL了自己,雖然瑞德最終理解了他,可遺憾的是他沒有理解自己,這樣即使他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最後一刻都會帶着厭惡。

心理學是有一定的科學依據,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我逐漸喜歡上了一些心理的與世界有關的知識,我希望自己能夠看清一些東西,即使自己的能力不能夠達到,但是希望自己能夠有一個動力,不斷的前進,不斷的提醒自己,雖然我知道你懶惰,但同時我知道你嚮往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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