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某未孕被虐致死:年僅22歲的山東德州女子方某某死了。
對於死因,官方給出的鑑定結論是,在營養不良的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通俗來講,就是虐待致死。
這一切惡行的起因,竟然只是方某某沒有懷孕。
多麼荒唐的理由,多麼可悲的結局!
但是最可悲的是:各被告人自願預交賠償金5萬元,且可以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所以從輕處罰。
最後,婆婆被判了兩年零兩個月,明年三月就到期了。
公公被判了三年,也還有一年就到期了。
而丈夫,被判有期徒刑兩年,緩刑……
現有報警被判斷爲家務事,不被立案,後有人命關天草草結案。這樣的處理結果,怎麼能還死者一個公道,怎麼能讓死者安息,怎麼能讓死者的家人平息憤怒!
如此事前視而不見,事後草草結案,怎能懲前毖後,怎能警示後人。如此處理就不難理解悲劇爲何不斷出現!
唯有全社會重視“家庭暴力”,各職能部門負起責任,這樣的悲劇纔不會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