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不了光的,從來不叫愛情,因爲真正愛你的人,怎麼捨得把你藏起來呢?
你坐過他的副駕駛 ,牽過他的手, 摸過他的臉 ,枕過他的胳膊, 躺過他的懷抱 ,也感受過他的溫柔……他和你在一起時也笑的很開心,只是,你們無法公開,不能合照,不敢手牽手,更不敢大張旗鼓的發朋友圈,就算最後分開,也只能暗自神傷……
也許,當時的喜歡是真的,想在一起也是真的,但人和人的出場順序也是真的重要,所以,最後,你們就是無法在一起……
其實,你們之間的情感本就是一段不三不四的關係,又何來一心一意?
既是各取所需,就不要爲情所困。他若專一,怎會有你?他若多情,何止是你?
所以,我想,你終是要離開他的,不是你不好,也不是不愛了,只是他這種讓你覺得他的世界並不缺少一個你的態度會拖垮你,或早或晚。
當然,你滿可以厚着臉皮繼續糾纏他,但是,你要知道這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除了讓自己更掉價之外…….
《三十而已》裏的王曼妮和林有有便是最好見證,兩人同樣遇到了一段見不了光的感情,最後王曼妮掌控並贏得了人生,而林有有卻成了過街老鼠。
女人,保護自己最佳的方式,就是從不高估自己在別人心中的分量,及時止損,不希望,不期望,不指望,最後也就不會有失望……
就像顧佳父親規勸林有有時說道:父母知道你這樣作踐自己,他們會怎麼想?別在還沒有遇見大海之前,把自己淹死在一個小水坑裏。
所以,見不了光的從來不叫“愛情”,而是“消遣”!
沒有迴應的山谷,根本不值得你縱身一躍,還是放過自己吧,因爲終有那麼一個人會光明正大地牽着你的手,向全世界宣佈你的存在……
你要謹記 :所謂愛情,就是大大方方的戀愛,坦坦蕩蕩的縱情……